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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辩护
 
 
发布时间:[2016/11/24 20:55]    阅读次数:[41]    发表者:[起缘]
 

屁股死后,向阎王告状道:我在人身上是最安分守己的。可是,只要手打人,脚踢人,口骂人,那个东西犯通奸罪,一旦捉到官府去,官吏一定先抽打我,这是为什么啊?
  阎王答道:大凡人的五官四肢,都各有专职:眼睛管看,耳朵管听,鼻子管嗅,嘴巴管说,手管取物,脚管走动,各有各应尽的义务。只有你一无用场,附在人身上,安逸享乐,无所用心,吃得肥胖,甘居下流,你的罪过本来是不能逃脱的,你竟还要为自己辩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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