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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猴子的诉状
 
 
发布时间:[2016/11/21 22:25]    阅读次数:[56]    发表者:[起缘]
 
民事起诉状

原告:猴子,原名:猿猴,属于灵长目科,英文名,Monkey,笔名:你猜?男,出生于1976年清明节,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撒哈拉大森林往左拐的死胡同的地窖里,邮政编码:100022。代理猴子联系电话:59627171

被告:一名叫大熊猫,一名是我的室友孙悟空。诉讼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大兴安岭往北拐的刘家大窝棚,邮政编码:411114。联系电话:00202020.

案由:名誉纠纷和骚扰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大熊猫恢复猴子的合法地位,并且立即结束微博上的诬告“猴子与母猪的谈情说爱过程。”已停止侵害。

二:判令大熊猫停止谣言散播,包括说我和母猪谈恋爱的事情,尤其说我和游客打情骂俏,对着游客拍屁股,捡石头打游客等谎言,这些谎言对原告已构成身体上的和精神上的严重伤害,原告的身体一直不好,连爬树的本领也大大降低,造成本猴子巨大的精神损失和身体损失。

三:判令孙悟空停止在宿舍放屁,这一行为已严重侵扰我五十多年,周围的植被遭到了严重侵害,从以前的撒哈拉大森林变成现在的撒哈拉大沙漠,此外,孙悟空常年在宿舍之外唱周杰伦的千里之外,据我统计,8年前,孙悟空开始唱,这首歌,每日必四遍遍,早餐一遍,中晚餐各一遍,拉屎时一遍,算计下来,这八年来,孙悟空共唱此歌二十八万四千三百六十五遍,严重构成噪声污染,八戒很识相地搬离了我们就是证明。

四: 判令被告大熊猫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十万元;
  
五:判令被告大熊猫赔偿原告公证书一千元;

六:判令孙悟空赔偿环境损失费1亿美元。

七: 判令被告孙悟空和大熊猫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二万元;
  
八: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标的100002200000元]
  
事实与理由:

本猴子是大自然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在大自然吃饭、在大自然拉屎,在大自然生儿育女,且本猴子与人类有着密切的亲源关系,每日为萨哈撒森林呼出二氧化碳四百五十立方米,本猴子共有五个子女,一个老婆,每天为植物提供二氧化碳2700立方米二氧化碳,几十年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深受四周各种树木的好评,在业界已经享有很广的声誉,近日,却发现了一名为“国宝”的大熊猫发微薄,污蔑本猴子与母猪谈恋爱,导致本猴子的身份极度降低,粉丝纷纷离我而去,11越31日,大熊猫又说本猴子与游客打情骂俏,并说本猴子给游客掰屁股,手握“重兵”打飞.机,这等捏造对原告造成极大困扰,精神倍受打击,食欲不振的同时性欲也下降不少,大熊猫此举不仅栽赃嫁祸更是无视我国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侵害动物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动物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规定:“被侵权的动物有权请求侵权对象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恢复原状;(三)赔偿损失;(四)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至于孙悟空的放屁事由,撒哈拉大森林变成大沙漠即是铁证,另外每日我在宿舍看电影,孙悟空就开始唱千里之外,我曾强烈警告过他,可他依然:“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完全不顾我的警告,更有甚者,凌晨五点孙悟空就要起来拉屎,在床上他就要猛踩床底几脚,我睡在他的下铺,这不算,可恶的是,他又唱千里之外,我的生活严重收到了骚扰,八年来我没看过一个安稳的电影,没有睡过一个安稳的觉,没有生过一次安稳的病,原告忍无可忍,只能将苏悟空诉到北京人民法院,且搞唐僧作为家长管教不严。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猴子(签字)   

二O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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