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做了一个男人的情人。 虽然也大学毕业,虽然也知道他有家有业,可是她还是忍不住做了人家的情人。 他爱她。这很重要,况且,他是四有新人,有房有车有形有款,三十岁的男人,正是风华正茂的好年龄,心甘情愿做他的情人,还因为他说过,我爱的当然是你,给我时间,我会把最好的给你。 她以为,最好的,一定是一个家,只能是一个家。 女人再疯再浪漫,还是要一个家的。 她年轻漂亮风情万种,以为自己是等得起的,她给他的时间是五年。 所以,她常常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找到的情人这样爱自己,她可以不在烈日炎炎去下找工作,可以不被老板骂,就守在他送的大房子里,等待他回来,洗手做羹汤给他喝。 然而她发现,再晚,他也是要回家的。 哪怕到了凌晨三点,他也会穿好衣服,然后轻轻地吻她说:“宝贝,明天见。” 即使她有一次生日把他灌醉,他还是挣扎着起来回家了,她追出去问:“为什么一定要回家?”他回答:“那是责任。” 这句话刺伤了她的心,她一下子明白,他们之间也许是激情是游戏,但唯独不是爱,因为爱里是有责任的。 那时,她就动了离开他的念头,可是几年来,两个人已经牵着筋连着骨了,谈分手哪会如此容易?她究竟是舍不得,照样是等他回来,和他一起偷偷去另一个城市旅行,只有在另一个城市里,他才敢在光天化日下牵着她的手,那种牵手的感觉真好,常常让她有流泪的冲动。 她明白,说到底,她只是一个情人而已。 好的爱情,应该是在阳光下牵手散步;好的爱情,还可以倚在门前等待他回家,在邻居的羡慕眼神中等待着夫君。 可她不是,她只是那阴暗角落里的苔藓,以为可以永远不见阳光,其实,心里的向往何曾少呢? 和他去过很多地方,唯一没去过的地方就是他的家。 她提出去一次他的家,那时,他的妻刚好去了娘家。 他犹豫了一下,拒绝了,然后说:“不过是很普通的家。” “不,”她坚持,“我一定要去。” 执拗不过她,他带她去了。 一进门,他脱掉外衣,然后摘下领带,换了拖鞋。她站在门口,呆呆地看着他,一下子愣了。 几个细微的动作让她崩溃了!他是回家了。只有回家了才会脱外衣摘领带换拖鞋,而去她那里,他没有一次这样做过! 如果脱衣服也是因为要和她缠绵,那是情不自禁脱掉的,而每次事后他才会慌张地找拖鞋。 她心酸地站在门口,他边往里走边说:“看,她人干净,哪里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看,这是我们家的小客厅,这是我们家的厨房,这是我们家书房……” 他的每一句话,都有一句“我们家”,她忍了好久的泪终于扑簌簌掉下来。 她知道,五年算什么?再过五十年他都不会离婚,这里是男人的家啊,一个有家的男人,怎么会离婚? 他继续说着,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神态,等他回头时,才发现跟他来的女子已经飘下楼去。 是应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她回头望着那黄色的窗帘,知道自己应该谢幕了,那始终不曾露面的他的妻,她自认为是情敌的女人,以一个“家”打败了她,她输得体无完肤!她拿出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情人再见。 那再见,不是真的再见,而是永远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