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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与“私”
 
 
修改时间:[2012/07/01 21:31]    阅读次数:[672]    发表者:[起缘]
 

  论“公”与“私”

  “公”与“私”,其实很好理解,很好区别。

  “公”,无非指国家的、集体的、大家的资产。而“私”则相反,指自己的、个人的私有财产。

  然而,“公”与“私”的概念,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而“与时俱进”、“移风易俗”。

  记得幼时,在极左思潮影响下,天天喊“斗私批修”,天天喊“狠斗‘私’字一闪念”。所谓私心杂念,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如同洪水猛兽,违者实为奇耻大辱。

  路边遗落的一个麦穗、一朵棉花、一根树枝、一支稻草、一摊牛粪,都是生产队的财产,捡到必须交公,谁也不能往家拿。若有人往家拿,现场批斗会立刻开始。

  记得那年春节前,家家打扫卫生。农村的房舍,又高又大,历经一年的烟熏火燎,风刮日晒,墙壁上挂满尘埃。要想清除,“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而这扫帚便是长长的一根木杆上,绑一撮谷秸杆。可这谷秸杆,谁家有啊,只有生产队才有。父亲令我去生产队的谷秸垛上抽取一些,我战战兢兢,趁着无人之机赶紧抽取一撮,急忙跑步回家。可惜太少了,不够用,还需再去一趟。做贼心虚,好几天都放心不下。

  回想那时,也真够累的。人人提心吊胆,天天担惊受怕,不敢越雷池一步。

  如今,则大不一样。街道上,商场里,住户家中,甚至银行、金店,都可大摇大摆的偷,光明正大的抢。光天化日之下,千奇百怪的坑、蒙、拐、骗、窃,手段卑劣,毫无掩饰。所作所为者,居然毫无羞耻,落落大方。

  拿公家的东西,则更不丢人,理直气壮。甚至连“小偷”都称不上,反而更光荣,更光彩。不小心跌了,判了,进去了,也毫发无损,并自称“老子从‘笼子’里出来,有本事,有胆量,敢作敢为,不像那些胆小鬼……”

  化公为私者,中饱私囊者,吞食国家财产、建设资金者,侵占抢险款、救灾款、扶贫款、救济款者,偶尔落马,也只是大巫见小巫,小河沟里翻船,自认倒霉罢了。

  “大g大贪,小官小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已形成社会共识;公私不分,荣辱不分,廉耻不分,也是不争的现实。

  穷人仇富,不是恨他们富有,而是恨他们取之无道,不择手段,丧尽天良。富人显富,富二代、官二代夸富,是因为他们富的太容易,钱来得太容易,而不值得珍惜。

  改革开放,国富民康。今昔对比,道德沦丧。发展是硬道理,道德建设也不容忽视。

  胡言乱语,语无伦次,从“公”与“私”说到了“贫”与“富”,又说到“廉”与“耻”,无非抒发胸意、聊发牢骚、“狗逮耗子,多管闲事”而已。既不指望改善,也不指望发财;既不图名,也不为利。无聊中求乐趣,无事中找乐子。“打酱油”的,说说而已!说说而已!

  敬请各位路过者,瞧一瞧,看一看,顶一顶。有不同见解,更期盼多多指教!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免。”

  谢谢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