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里看中了一件衣服,穿着有点肥,再去看别的衣服,都不中意。心里总是想着那件衣服。买下来了。付出了昂贵的价格。买回来,放在衣厨里,从此不见天日,再也没有穿出去,除了那次试穿,再也没穿过。在打开衣厨找衣服的时候,看到它,当初的那种喜欢仍在。后来蒙了灰尘,最后送人了。不得已。看着对方穿在身上,当初的那份喜欢丝毫不减,还有难以掩饰的不舍和惋惜。只是已不再属于我。这件当初一见着就喜欢的衣服在我心里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虽已成为别人的衣服。 如果当初不送人,一直放在衣厨里,又如何呢?因了我的喜欢,它永不见天日,最后旧了,过时了,破了,从没被穿出去过,它有它自己的委屈,它自己的价值没有体现,只是为了成人之美,遂了我的心愿,成就了我自私的喜欢。 如何换一种方式喜欢呢?也许会完全不一样,远远的欣赏,而不是据为已有,它也实现了它的价值,会遇到真正喜欢它,适合它,真正懂得珍惜它的人。而对它的那份喜欢也许永远搁在心里,谁又有这样的胸襟气度呢?克制自己的想占有欲望,退上一步,善待对方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 对衣服是这样,对我们喜欢的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时是我们自私的偏执,想拥有的霸道,而牺牲了我们所喜欢的那个人的太多太多。而我们自己也付出了更多更多。而过程和结局却是那样的令人叹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