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一上学期的时候几乎时而认真学*,时而堕落不堪。因为不喜欢说话的缘故,我总是一个人默默在座位上看书写一写杂记。同桌是一个胖胖的可爱的小女生,她比我更不爱学*,但是却也是喜欢读书的,不过专读那些风花雪月的书罢了。 语文老师布置每人来推荐一本书的时候,她推荐的《平凡的世界》,我推荐的《福尔摩斯》。毫无疑问,她推荐的正经极了。 我在小学就已经看完了福尔摩斯,在高中再推荐,不过是旧事重提敷衍一遍。看完手中的那一本书,实在没有存货,我就问同桌借了《平凡的世界》。 一开始冗长的环境描写是我向来所厌恶的,但我还是耐着性子看了下去。这不看则罢,一看就停不下来,当我感觉我眼睛都瞎了时我还是放不下那本书。那是平凡的世界精缩版,可是已经相当感人。我跟着感动,跟着哭,为他们的命运而悲哀,也为他们心中的精神世界所折服。 我一边读,一边用黄色的粗笔勾勒出我觉得很真理的句子。少平躺在河边看书的时候,他想,一个人无论身处怎样的环境,都可以活得多么好啊。兰香为了不劳烦哥哥嫂嫂一个人打工为自己添置一身衣裳,因为向往星空,所以选择学*天文。她念念不忘一句诗,走千山,涉万水,登不上你的殿堂。 我后来又专门买了平凡的世界全集。想想之前读小学的时候,其实语文老师兼校长跟我提起过,在教我们练毛笔的时候我们顺便在讨论书和电视剧的感人程度,他说平凡的世界才是可以把人看哭。我之前在新疆卫视看过这电视,觉得又是讲解放前农民的悲惨生活,便没有注意。我喜欢的书,要么悬疑惊悚,情节跌宕,要么细水长流,温情动人。一味卖惨的才不喜欢。平凡的世界里真的是无处不在人间的真情。一个读者曾这样评论:因为穷,每天只吃一把挂面,存下钱买了这本书。但是在这寒冬里,却依然感到阵阵温暖。 福尔摩斯是我小学四五年级读的。我叫我妈给我带几本课外读物回来,她没有经验,就随手挑了三本装的福尔摩斯。之前一直放着没看,因为描述太冗长了,而且我之前看的都是彩绘注音读物,一下子来个字写得密密麻麻的别样风格的书,我刚开始都没有兴致。后来一天无聊,翻开第一章血字的研究,一入悬疑深似海,从此名著是路人。 要说那几年我唯一坚持下来坚持的最久的*惯,就是每天晚上雷打不动的看一章福尔摩斯,如果是大长篇就看其中一部分,每天十几页左右,看完就睡觉。读了小半年,福尔摩斯就看完了,大概有一百多万字吧我不知道,反正跟平凡的世界差不多,也是三本装,而且都很厚。 之前在周记里写过,有些时候看书,并不是书有多精彩,是因为自己无聊。有些时候觉得看过的书都是值得的,并不是书就升华了我的灵魂陶冶了我的情操,而是,我怀念那一段与书相伴的独一无二味道的时光。 看福尔摩斯的时候我生活宁静,学业松散;看居里夫人传的时候我住在小阁楼,夏天闷热;看平凡的世界我每天过得浑浑噩噩,麻木又想迫切寻找寄托。 与手机相伴,终会后悔。岁月漫长,除了工作,我都会把时间留给自然和书还有吃的。这是我全部的追求。我没有梦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