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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人生》(120 还好,只输了5美元)
 
 
修改时间:[2019/06/23 16:07]    阅读次数:[378]    发表者:[起缘]
 

   《故事里的人生》120

   还好,只输了5美元

  一对新婚夫妇外出度蜜月,他们来到赌城,出于好奇,新郎想进去赌一把,于是他走进赌场。

  第一次下注,他随意将5美元的筹码押在了“17”这个数字上。那一局,轮盘赌台的小球落在了“17”上,他赢了175美元。第二局,他继续把筹码押在“17”上,好运继续,这一局他赢了6125美元。接下来的每一局,他都把筹码押在“17”上,好运气似乎就一直这样跟随着他,5美元的筹码,竟赢来了两亿多美元,这样的回报已经算是奇迹了。

  这两亿多美元能让小夫妻俩做任何事情,不管是拿去创业,还是用来消费,都会让他们顺利实现自己的想法。不过,这一刻,新郎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今天我运气好,一定会赢得更多,两亿元会很快变成四亿元、八亿元、十六亿元,以至于更多。于是,他再一次把全部赢得的钱压在“17”上。这次并不幸运,小球停在了“18”上,他转瞬间输个精光。

  新郎悻悻地走出赌场,回到了旅馆。妻子问他:“你到哪里去了?”他说:“去赌轮盘。”妻子又问:“运气如何?”他叹了口气:“还好,只输了5美元。”

  作者感言:这也许是个杜撰的小故事,但在赌博、炒股或炒期货过程中,却是一种常态现象,几乎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有过新郎的经历。

  我们说这则小故事,是想借此聊聊“赌博”这种社会现象。

  所谓赌博,就是遵循相应的游戏规则,以轻易获得利益为目的,以扑克、麻将、牌九、色子、轮盘等为工具,以输赢为路径,以输家向赢家支付相应金钱或实物为结果,通过“玩”的形式相互争夺财富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品类繁多,花样万千,凡是以钱或实物做赌注,不管用何物做赌具,其性质都是赌博,比如,打台球,输一杆100元;下象棋,输一局100元等,都是赌博。凡不以钱或实物做赌注的,都是娱乐身心的游戏。

  赌博现象由来已久,在远古时代,它最初是一种愉悦身心的游戏活动,随着私有制的产生,人们在玩这种游戏时,开始用金钱和财物作注,于是逐渐演变成快速聚敛财富的方式,并愈演愈烈。当然,时至今日,赌博仍含有娱乐性因素。据史料记载,中国的赌博始于夏末的“博戏”,它是夏桀时代的大臣乌曹发明的,至今已有近四千年的历史;在西方,在冰河时代的洞穴里,在古埃及皇帝的坟墓里,都有图画表现和赌具出土,足以证明这种游戏不晚于中国,可能还早于中国。

  人们为什么会参与赌博并乐此不疲呢?其主要原因有二:

  原因一:赌博可以以最便捷的方式获得财富,甚至是巨额财富,满足了人“一夜暴富”的贪欲心理。比如那位新郎,不需要付出任何辛勤劳作,只在轮盘上投入5美元,不到一分钟就获得175美元,接着赌下去,不大一会功夫,175美元竟增至两亿多美元。钱来得何等容易!何等迅速!如果他就此收手,夫妻俩一生会活得很潇洒,不管是做实业还是经商,都有足够的资金。遗憾的是,他没有收手。

  原因二:赌博能给人强烈刺激,能让人处于极度兴奋状态。人在赌博时,精力高度集中,赢了的时候,精神振奋,想接着赌;输了的时候,情绪更是激越,赌欲更强,这样反复刺激,故逐渐成瘾。很多在网上玩过“斗地主”游戏的人都有这样的感受:当你赢了一局,赚得不菲积分后,你会变得激情澎湃、斗志昂扬,迫不及待地再来一局;而当你输掉一局,失去大把积分后,你更会近乎不顾一切地再开一局,因为这时你脑子里想的,就是一定要把输掉的积分捞回来。饭已经端上餐桌,家人多次催促,你仍不下线。瞧!一款小小的“斗地主”游戏,就刺激得你着了迷,更不用说真实的赌局了

  凡是赌博上瘾并不肯罢手者,我们称之为赌徒。赌徒心理有三:

  心理一:迅速暴富的贪欲心理。每一个赌徒都渴望通过赌博方式,在很短时间内、不花任何气力,就得到大把大把的金钱,由穷人立刻变成富翁。

  心理二:输赢尤赌的不罢手心理。一旦参赌,输了想把输的赢回来,赢了还想继续赢,不管输赢,都不想罢手。多数情况下,都是输光了才无奈地退出赌局,就象那位新郎,把赢来的两亿多元赌光了并赔上了5元本钱,才走出赌场。

  心理三:存有会交好运的侥幸心理。每一个赌徒都相信,风水轮流转,好事不会总落在一个人头上,说不上什么时候,就会交上好运,一下子赢一笔大钱。

  正是在上述三种心理驱动下,赌徒们越赌越上瘾,即使知道“久赌神仙输”,也绝不罢手,这次输光了,想尽办法弄钱,下次接着再赌;正道弄不到钱,就从邪道弄,越赌越疯狂,大多数赌徒的最后结局是:或赌得倾家荡产,或赌得人格全无,或赌得妻离子散,或赌得胆大妄为,或赌得毁了前程,或赌得命丧黄泉……总之,古今中外,靠赌博致富者盖寡,因此落魄者居多。所以,赌博有百害而无一利,不赌最好。记得有一位赌王临死时感慨地说:“不赌即是赢。”

  在现实生活中,多数成年人多多少少都有过赌博行为,也不同程度地存有赌徒心理,但绝大多数都属于玩玩的娱乐系列,是一种消遣。小区的老人们聚在一起,打打麻将或玩玩扑克,赌注一角钱;同事朋友休息日相约玩玩,赌注一元钱或赌个饭局,玩的时候,其运行模式和心理与赌徒们的豪赌没什么两样,但目的不同。前者是以娱乐为目的,搓麻将、打扑克只是手段,虽然赌注也是钱,但面值很小,之所以用小钱做赌注,是为了增加点刺激,避免玩的时候不认真;而后者即赌徒们的豪赌,则是以快速获得利益为目的,赌注额度大,甚至巨大,刺激性强,危害性也大,是应该杜绝的恶行。不过,即使是前者的玩玩,也不宜玩得太频,因为它从本质上说,也是赌博,只不过程度很轻,玩得频率太高,也容易上瘾,特别是中青年人,还有自己的事业,久玩也能丧志,容易耽误了事业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