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掌掴老师事件经过几个月的持续发哮后,最终走上司法程序,于6月12日开庭审理,孰是孰非相必很快就会有结论。但即使结论出来,可以想象这一事件还会热闹一阵子。 事件说大不大,但其判决难度并不低,因为事件面对的是两种截然对立的群体。判轻了,没法向全国的教师交待,判重了,与当前的教育理念又不符。打与不打,孔子没殁两千后,成了教育界纠缠不清的一个课题,不能不说是我国教育的一个悲哀。 打有打的理由,被打者估计百分之九十有错在先,说教在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时,打未必不是一种好的选择。今天想来,我应感激小学二年级侯老师的一棍子,若非侯老师的一棍子,我谅必以后不会升入高中,更别说大学。打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爱的体现,在某些时候,我们不应当对挨打充满怨恨,而应充满感激。 打是一种惩戒方式,打的目的是为纠正学生过错,使其回到正确轨道上来。打不是泄私愤,发怨气。上初中一年级,我和同桌冲突,吃了亏,在教室里哇哇直哭。班主任进来不问青红皂白,上来给了我一巴掌。今天想来,我仍愤愤不平。对一个学生,打偶尔为之可以,但三天两头打明显不妥。打起不到效果,就应当想别的方法。河南掌掴老师固然不妥,但当年老师教育方式不当也确是诱因。试想掌掴者上初中时如果只是轻微挨打一两次怎会二十年后还有这么大的怨气。 君子相斗,先礼后兵,教育何尝不如此。先说教,说教不起作用,以兵加之,用兵还不起作用,另想办法。无论说教还是惩戒都以爱为前提,都以引导学生向上为前提。有爱做前提,说教不会变味,惩戒不会走形。泄私愤,发怨气,引来的只能是学生更加激烈的对抗。特别是初中学生,他们的思想心理自尊已趋于成熟,惩戒更应慎重,更应注意方式。 古人云师生如父子,那是由特定的教育环境教育方式决定的。如今的班集体多学科教育方式使师生关系明显要比古代疏远许多。但这种疏远也是相对的,也是因人而异。有的教师,学生对自己怀的多是是怨恨,有的教师,学生对其尊重有加。教师在师生相处关系上无异居于主导地位,做为教师应慎重利用这种地位,而不是肆意挥霍这种地位。公正公平充满爱心对待每个学生是教师赢得学生尊重的前提。 比打更残酷的冷漠,老师责罚自己说明自己在老师心中还占有一定的地位,老师对自己不管不问多年以后回想起来心中又会是一种什么滋味。 师生做为矛盾的统一体,两者之间不可避免地有时会产生冲突。老师做为教育者应妥善处理这种冲突,而不能仗势压人,做为学生也应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 河南掌掴老师必定成为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个标杆事件,这一事件无论对教师还是对学生都有启迪作用。以暴制暴向来是我们反对的,何况用于师生关系。河南掌掴者必将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代价,而做为教师,也应时刻警醒自己,慎而又慎利用自己手中的那一点权力,切记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