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地老天荒 喜欢读书这件事是后天的,不是与生俱来的。 初中之前,都不怎么爱看书。就连在那个大多数女生都开始喜欢看言情小说的年龄,我连言情小说都没兴趣。现在想来也不知道为何,大概那之前没有发现读书真的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吧。 初中语文老师是个很浪漫主义,很小资的文艺青年。喜欢好妹妹,会给我们放《原来那天的阳光》 ;喜欢王家卫,总提《东邪西毒》里面那句“童年的春天,家乡的桃花开得很灿烂”;会讲徐志摩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会告诉我们杜拉斯的那句“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菜,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那个时候就纯粹觉得语文课很有意思,并没有其他的想法。也没有达到完全可以理解,欣赏这些东西的水平吧。虽然那时也偶然看过周国平的《善良 丰富 高贵》 《安静》之类的,但那时候的自己在这些不太平易近人的文字面前好像显得太稚嫩,无法完全读懂,完全理解。 真正有想要好好静下来看书的想法,是在初三毕业后的那个暑假。开始买了五本书,分别是钱钟书的《围城》、余华的《活着》、白落梅的《三毛传》、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和王开岭的《精神明亮的人》。每一本书其实都很认真看了,但对我最有启发,我最喜欢的就是《精神明亮的人》。美学化的理性文字赋予了我读书的快感,感动,满足,震撼。笔调中罕见的诚实和耐性,明澈又干净,让人感到欢愉,感到满足。他让我真正的感受到了一个人思想的丰富,灵魂的高贵。他真正地帮我打开了精神世界的闸门,让我被那些从未见的神奇风光所吸引。于此而言,这本书的确的我的精神启蒙书。 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事实也是如此。遇到了一个思维力很强,文学素养很高的高中语文老师。也是我的精神启蒙老师。从最开始摩罗的《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这世上》,塞缪尔•厄尔曼的“年岁有加,并非垂老,理想丢弃,方堕暮年”到后面余秀华的“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云白得浩浩荡荡,散落一地的草绿得浩浩荡荡”“需要多少人间灰尘才能掩盖住一个女子血肉模糊却依然发出光芒的情意”,海子的“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很多很多,发现原这个精神世界里有很多个不同的小屋子,我对他们都充满了好奇。 于是我开始读梭罗,读摩罗,读王小波,读周国平,读龙应台,读余光中,读柴静,读刘瑜,读熊培云•••读一切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意料之中的享受。有时候读完一些书,自己也遏制不住地想写点东西,觉得这是一件让人很放松,很欢愉的事情。这也大概是苟老师所说的深沉的快乐吧。 如此一来的确养成了读书的*惯。甚至一度狂热到如果有人问我你到荒岛上去只能带一样东西,你会带什么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地说:书。书对我的影响真的很大,大到什么程度也许我自己也无法想象吧。它让我有安全感,让我觉得累的时候还能想到去另一个世界逛逛,同时它让我越来越意识到我的局限性,这个世界的局限性,让我慢慢养成不随意赞美和批评的思维*惯,让我能够更清醒地认识我自己。 我读书读得很杂,我不喜欢带有很强的目的性地去读,因为我觉得那样是无法真正理解文章内容,作者想表达的真正内涵的,我喜欢跟着自己的心慢慢地去读,不带有任何偏见地去读。对于读书,我很赞同周国平所说的“不求甚解 ,为我所用”。 沈从文说他“血液里铁质成分太多,精神里幻想成分太多。”我很喜欢这句话,因为我觉得我也是这样的人。我不能让我的幻想无处安放,所以我读书,读自己喜欢的东西,将自己的幻想安放在书中。我希望就这样读下去,读到地老天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