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门外响起了有节奏的敲门声,我被敲门声惊醒了,我急忙翻身起来,看了下时间,已经早上九点半了。我看了看身旁的琴,还在熟睡。我推了推琴:“琴,起床了。” 琴像个小孩子一样,嗯嗯的不情愿的答应着。我又推了她一把,她才眯着眼看了看我,然后一只手撑着床,缓慢的坐了起来。 琴的头发有些凌乱,在那么一瞬间,我觉得琴像童话故事中的灰姑娘。“快起来了,吴鸿在外面敲门了。”我说。 咚咚咚,咚咚咚,敲门声又响起了,我大声答应着:“来了,来了,马上就来开门。” 我连忙穿上鞋,鞋子还有完全穿上,我就小跑着去给吴鸿开门。打开门,吴鸿不停地给我挤眉弄眼:“兄弟,昨晚干柴烈火烧的旺不旺啊?”我一脸苦笑,这小子心里整天都在想啥啊?难道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只能做那事吗?我表示非常无语。 我也懒得解释,只是朝吴鸿笑笑:“看来这小子肯定以为我和琴昨晚干柴烈火了。吴鸿用头朝门里点了点,意思问琴呢?吴鸿坏笑道:“年轻人要节制点啊!整得都起床困难了。” 我把眉毛往上掀了掀,说道:“你小子除了这个,就不能想点其它的嘛!我和琴清清白白。” 吴鸿扁了扁嘴,表示不相信,说:“那你把昨晚我给你的那个安全套拿出来给我看看。” 我马上就伸手去裤兜掏,裤子的左右裤兜都翻了个遍,也没找到。我骂道:“见鬼,我昨晚明明就放裤兜里的。” 吴鸿看我翻了半天都没有翻到,就坏坏的笑道:“年轻人嘛!正常,没有必要藏着掖着。” 这下我真的是有口难辩了,我在心里暗暗说道:“安全套去哪里了?”我猛拍大腿,大叫:“哎呀!估计睡觉躺着的时候,由于裤兜口浅,掉到床上了。”我安慰自己,不一定掉床上,说不定昨晚溜冰时掉场地上也是有可能的,这样我也还有捡回来的机会。 吴鸿把手中的袋子提高了一截,说:“小初,我给你们带了早餐,待会儿你们吃了再走吧!”我走在前面,吴鸿跟在我身后。 我快速跑到床那里,床上没有,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不是落在床上就好说,要是落在溜冰场上,我就可以打死不承认。 我又到溜冰场上去找,溜冰场也没有。我更加纳闷了:“奇了怪了,会掉哪儿去呢?就这么大个地方,况且我昨晚又没去其它地方。”我心想,难得找了,琴没看见就好。 我回过头,琴正和吴鸿说着话,琴看见我,笑了,笑得怪怪的。琴叫我过去吃早餐了。早餐是包子馒头和豆浆,吴鸿端起一杯豆浆递给了我,琴把一个装有包子的袋子递给了我。我也不管洗没洗手,拿起来就吃。 琴吃两口就抬头看看我,整得我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吃完早餐后,琴说下午还要去公司上晚班,我跟着琴一起出了门。吴鸿送我们出来,说要开车送我们,我和琴异口同声说不用了。因为等会儿吴鸿就要开门做生意了,已经够麻烦他了。我和琴再三表示谢意后,去大路口等了十多分钟后,才拦住了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上,琴还是怪怪的看着我,然后她凑近我耳边说:“假正经。”说着她就把昨晚我掉了那个安全套递给了我,坏笑道:“自己留着,你下次用的上。” 我一脸嫌弃的看着琴,心想:“现在的女人也太开放了吧!”我跟琴解释是昨晚吴鸿给我的。琴死活不相信,我也不再解释了。 我还是把那个安全套放进了裤兜。出租车司机先把琴送到了公司,琴下车时,又看了我一眼,假装骂道:“笨蛋。”我捂着脸,无语到了极点。 出租车司机之后把我送回了出租屋。出租屋冷冷清清的,大家都去上班,为生活奔波去了。只有我这个浪子,是个无业游民。目前已经耍了二十来天了,准备再过几天就出去找工作。毕竟年轻人还是得找点事做,像这样耍久了,人都要颓废。而且后期会严重否定自己,觉得自己什么也干不成。以前我就有这样类似的经历。 打开出租屋的门,感觉全身身体酸痛,估计是昨晚没有睡好。我去水龙头洗了一把冷水脸,头脑瞬间清醒多了。 我踉踉跄跄的回到出租屋,我坐在椅子上入神。这时,窗外吹起一阵风,挂在窗前的风铃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声音听着蛮好听的。盯着风铃看,感觉灵禅挂这个风铃的事就发生在昨天,哦!不对,像是发生在刚才。 风铃上已经布满灰尘了,风铃上吊着的的那些小棒来回碰撞着,像我心碎裂的声音,一块又一块的落在地上。 我小心翼翼的把风铃取了下来,然后轻轻的放在水盆里。来到水龙头这里,接上一些水,然后小心翼翼的用帕子擦拭。一阵忙活后,风铃干净了不少,看着像崭新的一样。我提着风铃,风铃滴着水,水珠落在地上,发出啪啪的声音。我把风铃挂了回去,就连打的结也和灵禅的一样。我想保持风铃原有的模样。 闲着没什么事,我又随手拿起三毛文集那本书,我突然想再读读三毛的《撒哈拉沙漠》。就这样,我安静的看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眼睛又有些痛了,我在看书的那页右下角折了一个小三角形,下次我才好接着看。我一看时间,都上午十一点多了。 我发微信问思敏:“今天什么时候过来啊?”不一会儿,思敏回复道:“初哥,我还有点事,要下午四五点才能过来。” 我给她发微信:“没事,我不急,下午见。”思敏回复了一个拜拜的表情和三个字——下午见。 肚子有些饿了,我又去外地夫妻开的店里吃了一碗抄手。我突然觉得自己无处可去,又灰溜溜的回到了出租屋。我打开笔记本电脑,突然想写一篇短篇言情小说《我爱过所有的你》。 刚开始写时,有些难下笔,不知道如何开头?为了酝酿相应的心情,我打开酷狗,戴上耳机,听着纯音乐。纯音乐能很快把我带到情绪里去。 终于开头了,我用键盘敲下一段文字:“像风一样的你,落入我旋转不停的心窝。曾几何时?我们是彼此的心灵依靠,而今你远走他乡,留我一个人在黑夜里独自忧伤。我知道,今后我们成了两条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谢谢你来过我的世界,愿你能找到那个和我一样爱你的男人。” 三个小时后,我写了最后一段结尾:“秋天已来,我的梦里是否还会有你的踪迹?你就像一只飞舞的蝴蝶,在我的影子里掀起爱情的狂浪。我疯狂的接近你,而你却随着潮水退去了。我的心被你溅起的浪花打湿,从此,我一个人形单影只的走在你的回忆里。” 写完后,我有些伤感。耳机里的纯音乐就是伤感类型的,伤感的旋律一遍又一遍的单曲循环,害得我一时难以从伤感的情绪中恢复过来。我站起身,伸了伸懒腰,觉得有点困了。 担心思敏随时要来,我在手机上设定了闹钟,准备睡一个小时的午觉。倒头便睡,片刻就入了梦乡。 我又做梦了,这次我没有上次做梦那么幸运了。我梦见自己一时失手杀了人,等我恢复了理智后,我全身颤抖,害怕到了极点。我知道,杀人偿命,这下玩完了。我决定疯狂的逃跑。梦里,我沿着一条蓄有水的水渠疯狂逃跑,水有齐膝深,水渠里有很硬的石头,我光着脚,在里面每走一步都很痛。白天我躲进山洞藏起来,有时也躲在茂密的苞谷林里。饿了就生吃菜叶,生吃玉米,渴了就喝水田里的水。整天我像只惊弓之鸟,生怕别人看见我。每天我都吃不饱,饿得浑身乏力。在逃跑的第三十五天后,我终于看到了一座宏伟的寺庙,我打算逃进寺庙,剃度出家,一是为了逃避追捕,二是为了洗去自己一生罪孽。可是,天不遂人意,我被一群早已埋伏好的警察按到在地。我没有反抗,我知道,只有一命还一命,我才能心安理得,才能真正洗去我满手的血腥味。 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我从梦里醒来。想着刚才做的梦,我有些惊魂未定,我告诉自己,以后千万不要失去理智,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就算与别人发生冲突,我也应该忍让,毕竟退一步海阔天空嘛! 我起床打开门,是思敏,手里拿着一本还没拆封的书,我猜应该就是《流浪的荒岛》吧!我把椅子往外拉了拉,招呼思敏坐。 思敏坐下后,我又问思敏渴不渴?我给思敏倒好水后,递给她,她从我手中接过水杯,喝了一口,然后笑嘻嘻的说了声谢谢! 思敏把那本书递给我,说:“给你,初哥。”其实我是有些感动的,思敏上班的公司到这里,听张叔说过要转好几次车。我认真的接过那本书,既然思敏大老远给我送这本书,这本书应该有它的独到之处吧! 我小心翼翼的撕开包装,书露出了它的真面目。书的封面写着“流浪的荒岛”五个大字。书的封面插画是一片大海上有座小岛,小岛上有几棵椰子树和一个小女孩,小女孩看着前方,留下一个孤苦伶仃的背影给我回味。 我把包装纸扯下,问思敏:“你看过这本书吗?”思敏摇摇头:“没有,这本书也是刚刚发行的,而且这个版本是限量版。不好买到,我还是通过一个在出版社上班的朋友才买到的。” 听到这本书来之不易,我再三表示感谢,并暗暗决定,要认真把这本书读完,不然怎么对得起人家思敏的一片苦心呢? 我又看了看书的封面,作者是月亮彼岸,“月亮彼岸?”我反复的念着这个名字,觉得这笔名挺有意思。 思敏打开那个红色小包,从里面拿出了一支钢笔,英雄牌钢笔。思敏把钢笔递给我,说:“初哥,送给你,这支钢笔是我在大学的社团里参加征文比赛时得来的,一直没有用,放在我那儿也是可惜了,还不如送给你,宝刀就要赠英雄嘛!” 我没有伸手去接,毕竟我和思敏还不太熟,况且我已经收了她一本限量发行的书了,再收她的钢笔,我于心不安。我一看那支钢笔就知道比较贵,少说也要两百元吧!思敏说放着没用,估计是舍不得用吧! “思敏,钢笔你还是留着吧!我现在不怎么用笔写字了?” 思敏有些尴尬,脸上的笑容僵住了,气氛开始变得怪怪的。我拒绝收下她的钢笔就像在拒绝她表白一般。思敏慢慢的收回了钢笔,放回了包里。 我看时间,已经下午五点多了。“思敏,饿了吧!我请你吃东西。”思敏摆摆手,连忙说:“我不饿,下午两点我才刚吃过午饭。” 我看得出来,思敏是个勤俭节约的女孩。从她的衣服穿着就能看出来,她跟我一样,都是穿的便宜地摊货。思敏的头发不长,发型也比较简单,脸上有些画过淡妆的痕迹,嘴唇涂有唇膏,有些发亮。 “思敏,去看过你爸没有?” “还没有,刚才我去我爸的出租屋看了下,屋子里没有人,估计还没有回来。” “哦!这样啊!走吧!思敏,你初哥我今天请你吃大餐。”虽然我有近二十来天没有上班,但是我这几天陆续收到一些稿费。恰好可以解我燃眉之急。稿费虽然不多,但是交房租和吃饭勉强可以应付,就是有些捉襟见肘。 思敏点点头,表示同意。我走在前,站在门口等她出来后锁门。锁好门我们就下了楼。思敏是个节约的女孩,我说请她吃大餐,她死活不同意,只同意我请她吃冒菜。我拿她实在没办法,也只好随了她。 我们去食品柜捡好一大盘菜后。交给老板称重。一共五十二块钱,我主要捡的肉,思敏捡的则是便宜的蔬菜。我在心里说道:“真是个善良的姑娘。”我知道她在替我省钱。 思敏一看五十二元,说:“初哥,这太多了,我们吃不完。” 我说:“没事,我们可以给你爸打包带点回去。”在老板煮冒菜的时间里,我和思敏有些无聊。我就问她一些工作上的事,做得顺不顺心? 之后我们聊到了思敏的爸张叔,聊起张叔吃过的那些苦,思敏哭了。思敏说:“我爸真的老了。” 我安慰思敏说:“知道你爸不容易,就好好工作,然后给你爸买好吃的,漂亮的衣服。最好是挣钱了,买套房子,把你爸接过去,让他享享清福。以后再找个真心对你好的男人嫁了。” 思敏听我说完找个真心对她好的男人就嫁了后,思敏抬头看了看我,然后回道:“嗯,初哥,我会努力的。”思敏的眼泪溢出了眼眶,在脸庞上开始滑落。我给她递过去一张纸巾。思敏擦了擦眼泪。 冒菜煮好了,满满的一大盆,我和思敏的确吃不完。我麻烦老板给了我一个打包袋,开吃前,我用筷子给张叔夹了满满的一袋。 我给思敏夹了几筷子菜,思敏说:“初哥,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就行了。” 吃完冒菜,已经七点多了。我和思敏提着打包的菜往回走。一路上思敏都不怎么说话,每次都是我问一句,她答一句。一路上,我们像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一样走走停停。 回到出租屋时,张叔果然回来了。张叔看见我和思敏一起出现,先是有些惊讶,然后嘴角又露出了一丝笑意。我把打包的冒菜给张叔放在桌上,正好张叔电饭煲煮的饭好了。 思敏给张叔盛饭拿筷子,张叔笑眯了眼的看着我和思敏,我知道张叔是误会了。张叔一边吃饭,一边问她女儿思敏的近况,又问起思德的一些情况。我坐在板凳上看着电视,偶尔也看看他们父女俩。 等张叔吃完饭,思敏给张叔把碗筷洗了,放进碗柜。思敏看着地上有些脏了。拿起扫帚就开始清扫,我在旁边正好没事,也帮着扫。思敏一边扫地。一边跟张叔说:“爸,等我下次放假,就过来给你洗床单和被套。” 张叔满脸笑意:“不用洗,我是个糟老头子,*惯了,我这个人不讲究。你跟你弟弟只要能经常回来看看我,我就很高兴了。”张叔说完这句话,我突然想到了在小公园里经常看书的那位大爷。大概人的年纪越大,越需要子女关心吧! 扫完地,思敏顺便把张叔的垃圾用塑料袋打包提着。思敏要走了,毕竟还有那么远,她一个女孩子,太晚了不安全。张叔把我们送出了门。张叔说道:“闺女,路上注意安全。” “诶,好嘞!爸,我走了,下次再来看你。”张叔目送着我们下楼。路过大门口时,房东阿姨看到我和思敏走在一起,脸上有些不好看。估计是觉得我和她女儿琴正在交往,又和其他女孩子走的那么近,认为我三心二意,是花花公子。 我也不在意,我懒得解释,免的越描越黑。走出老远,我回头看见张叔还在楼上看着我们。我突然有些明白龙应台在《目送》一文中想表达什么了? 我怕思敏回家不安全,我说我们找辆出租车,直接送她回去。思敏死活不答应,她说:“乘出租车太贵了,估计要花六七十。”我只好随了她。我把她送到公交站台,我们彼此都很沉默。 公交车来了,我看着思敏上车。车启动后,思敏透过车窗玻璃一直看着我。我冲她微微一笑。公交车驶远后,我才转身离开。 回到出租屋,我打开了房门,顺手按了电灯开关。空旷的屋子瞬间被灯光填满。在灯光下,我看到桌子上放着那支英雄牌钢笔。 我拿起英雄牌钢笔,笑了。 未完待续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于成都,竹鸿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