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初的一天清晨,我照例下楼晨炼,在小区花园旁的人行道上慢跑。这时候小区出来晨炼的大多数是退休老人,而出来遛狗的大多是家庭主妇。往日这时正是遛狗高峰时间,一大群关了一夜的宠物被主人牵领到花园草坪上,解开狗链,任其奔跑撒欢,互相追逐,“汪汪”狂吠。女主人们三五成群,凑在一起,一边欣赏宠犬,一边聊天说笑,怡然自得,其乐无穷。 这天,晨炼老人依然不少,而出来遛狗的人却比往日少了许多。原来,小区物业管委会贴出公告,要求小区居民自觉遵守北京市有关居民养狗的规定,不在小区花园、草坪和公共游乐、健身场地遛狗,在宠物活动区内遛狗必须由主人牵着,不得解开狗链,任其狂奔乱跑,以防伤人。公告牌立在人行道两头的宠物活动区内,我大致浏览了一遍,心想:这下好了,终于有人管了,可以放心大胆地在人行道上跑步锻炼了,不必为被狗咬伤或绊倒提心吊胆了。可是,没想到居然有人对公告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照样在草坪上解开狗链遛狗,而且是一条黑白大花狗。对于这种不遵守规定、放任遛狗的不文明行为,我实在忍无可忍,气冲冲地责问狗主人:“你没看到这个公告吗?遛狗要牵着遛,这么大的狗让它随便跑,咬伤人怎么办?”那位狗主人反唇相叽:“牵着遛还叫遛狗吗?我的狗想怎么遛就怎么遛,关你什么事!”我一听更来气了,跑到门卫跟前气喘吁吁地说:“有人不遵守公告规定,仍然解开狗链遛狗,我说了人家不听,你去管一管吧!”门卫点点头,随我一起去制止。那位狗主人见势不妙,自知理亏,悄悄地牵着狗走了。 第二天早晨出去晨炼时,又发现有些人解开狗链任狗在草坪、人行道上狂奔乱跑,却没有一个人出面制止。几位在人行道上慢跑、快走、散步的老人摇头叹息:“光立公告,无人监督执行,有什么用?”我想,如果大家一起出面加以劝说,迫于群众舆论的压力,这些不遵守规定遛狗的狗主人,会收敛些吧! 由此想到,如今各种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公约公告多如牛毛,究竟有多少人能自觉遵守?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监督执行,对于那些不自觉的人来说,这些东西废纸一张,毫无作用。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种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社会现象,关健在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同时,要充分发动群众,互相监督,齐抓共管,一起动手制止这种违法乱纪、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