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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过你的那些年,我不能忘
 
 
修改时间:[2018/02/04 01:07]    阅读次数:[417]    发表者:[起缘]
 

  01

  那天在家待着无聊去看网上热议的前任三,途中却被闺蜜嘲笑:你一个连前任都没有的人,看什么前任啊?

  灯光暗下来,屏幕里的人物按次就班的登场,我坐在最后一排,静静的看到观众都离场。

  不是每个人,都有一个十年,亦不是每个人,都有那种幸运,在你最年轻最灿烂的年华里,有一个人愿意牵着你的手,耐着性子陪你走过一站又一站,哪怕最终还是被时间打败了。

  林一成,2017年,我在知乎上回答了两个问题。

  你不再联系却还会想起的是谁?

  你最想感谢的人是谁?

  “林一成。”

  后来,你发现我喜欢你这件事情已经是在很久之后,朋友组的聚会唱k,他说有个朋友就在隔壁,过会呀进来打个招呼,我用牙签吃着盘中的水果,没有在意。

  有人拿着麦克风在唱《喜欢你》。

  “愿你此刻可会知,是我衷心的说声,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推门而入的身影,放大声音的问候,我都没有听到,和着动人的旋律我也轻轻哼唱,你是什么时候坐在我旁边的,等我发现时已经是一曲终了了,头顶的灯光忽闪忽暗,我只用一眼就认出你是谁。

  林一成,怎么是你啊?

  很想问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最后说的却是“这么长时间不见,你没怎么变。”

  “你变了很多。”你指了指自己的肩膀。

  伸手我抚了抚及肩的头发,想必你是第一次见到我长发的样子吧,23岁,我出门会化妆,会挑合适的衣服出席不同的场合,会与熟人聊天,也会在陌生人搭讪时轻松应对,我想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这么大,我和你应该不会再遇到了吧。

  经年再相逢,魂梦与子同。

  再见你的一瞬间,猛然脑海里蹦出这句貌似不合时宜的诗句,你看,每次我遇到你,状态都不是很好。

  02

  聚会结束后,你站在我旁边对我朋友说:我送唐栖回家。

  忽略了他那探究性的目光,穿上挂在衣架上的棉服,我先迈步走出了房间,晚上十点,还有回我家的公交车,站台下我看着软件上公交车离我的距离,从包里抽出了耳机,好像刚才你说送我这件事情没有发生过。

  你这么熟门熟路的照顾我,可我们明明是那么不熟的朋友啊。

  无论是年少朦胧的喜欢,轻狂地追逐,还是五年或十年的等待与追随,都一样是人生的一部分。

  在我家小区楼下,我先停下了脚步,对你说:我到家了。

  沉浸在夜色中的人儿都会变的很安静,安静的不只是我,还有你。旁边的草丛里大概有猫穿过,发出了一点声响。

  “唐栖,我找到了那条留言。”

  如果我没有听错,你说的是“找到”,而不是“看到”。

  为什么要找呢,我很想问你,就像我想问你为什么会认出我,为什么主动与我说话,为什么要送我回家,但我不会说。

  方琳前段时间过生日时,我没有去,只寄去了一份礼物。

  隔天,她打电话来:唐栖,虽然你送了份大礼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我还是觉得现在的你一点都不可爱。

  彼时,我正站在茶水间倒水,满屋子弥漫着咖啡的香气还有旁边那两个靠在一起小声说着悄悄话的实*女生,偶尔抬头间的张望,脸上有掩藏不住的呼之欲出的秘密。很快,杯子里被熟悉的味道装满了,我端起来,踱步经过她们身旁,没有人注意到,我投去了几缕艳羡的目光。

  很多很多的画面都会在一个人待着的夜晚浮现的格外清晰,方琳说的不可爱我都知晓,她是在笑我胆小,哪怕过了这么久,我还是怕与一个叫林一成的男生面对面。

  03

  “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

  那一年的高中语文课上,我以用了半节课时间就背下这篇拗口的长赋闻名珈中,之后凡是和我同一个语文老师授课的班级都会从她口中常听到一个名字“唐栖”,这种频率从每周一次压缩到每天一次,直到我被找上门来的女生叫出去。

  “唐栖,有人叫你。”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方琳,布娃娃一样的大眼睛,即使最普通的蓝色校服穿在她身上也很好看,但我不认识这个人,是从来没见过面的那种不认识。

  “你找我?”我扫视了周边,几乎是不确定的肯定。

  “你好,我是方琳,特想和你做个朋友,每次去办公室都得听老师夸你,耳朵都快受不了了,所以我决定主动出击。”

  这样的女孩给人的感觉很是可爱,明明是不熟悉,语气间却让人拉不开距离感。楼道间嬉嬉闹闹的同学也丝毫不会影响她的雀跃。

  “喂,走啦,上课。”不知你从哪里冒出来,蓝色的校服,白色的运动鞋,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你,你并没有把视线放在我身上,只见你用手又拽了一下还在和我说个不停的人,“再不走,放学被罚值日,别指望我等你啊!”

  快步离去的身影,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从那之后,方琳每一次来找我,最后都会被你给拖回去,下课时间总是被你控制的很及时,通常时我刚回到座位,任课老师就进了门,对此,她给我的解释是:你知道吗?林一成有强迫症,感觉他做什么都像个机器人。

  我听过一句话,大意是在说每一个对自己一举一动都十分在意的人,心中都有一个计划好堪称完美的人生。有时,我看着在我面前怼来怼去闹成一团的两个人,会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局外者,说到底,我应该不在你计划的人生里。我算上是一个闯入者。

  04

  收拾书本离开理科班的时候,班主任站在我旁边反复确认,“唐栖,你想好了吗?”

  “嗯。”

  9班门前,方琳早早地就在等我。

  “快点,快点,你就坐我旁边。”

  就这样,我和她成了同桌,也和你成了同班同学,你的座位在我身后,从左往右数的第二排,靠走廊的窗边。

  慢慢的我发现,你有些小*惯,做起来像是数学公式一样有规律可寻。

  你会在第一节下课后去饮水机接一杯热水,你会在自*课上利用左边的衣袖带上耳机,你会在做课间操时站在队伍的最后一个。

  你会对方琳笑,却不会对我笑。

  站在男生中间,你身高不占优势、五官也不占优势,成绩也是平平,可你是很多女生在八卦时都爱聊起的话题,因为你笑起来嘴角微扬时很有魅力,也或许是因为连老师都无可奈何的方琳在你面前会老老实实的像个淑女。

  只是我已无暇关注你,我的月考成绩已经是糟糕透顶,转入文科班两个月后,我终于知道那天班主任眼神中的担忧从何而来。

  不知为何,语文课文的背诵功底在政治历史和地理上完全使不上劲,即使我每天早起花那么多的时间跑到花园后面背书,也不见大的进步,我开始不再与你和方琳三人行,放学后会自己在教室里多留一会儿,长时间的不按时吃饭,让我的文综多了几十分,也让我少了几斤肉。

  “唐栖,你这是要分数不要命啊!”

  面对方琳的惊呼,我把视线落在了你的眉眼间,还是和往常一样没有起伏。

  林一成,我自认为你不排斥我,是方琳老爱粘着我,可是你知道不知道,我把自己的安静舍弃,一半是因为能够靠近你。

  05

  我喜欢你,没有告诉过你,不是我没有勇气,是我知道你不喜欢我。

  三个人的前行,总有一个人是来当观众的。

  日子恍恍惚惚,我们不近不远的彼此站立,在我*惯文科生的日常之后,对于你,我会用地球的两端来比喻我们,同样的纬度,不一样的方向,知道对方,也仅限于知道。

  你还记得高考体检那天吗?

  早起,空腹,在励志楼前排队等抽血,我站在你和方琳中间,你在我身后,没有人知道我有多紧张,那紧张不知是为你还是为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轮到我时,伸出手臂,却止不住在颤抖,温柔的护士不断的与我讲:放轻松,很快就好了。

  我闭着眼睛,努力不去想自己晕血这件事情,忐忑间,我感觉到一只手的温度,顿觉安心,一声“好了”像是特赦令,睁开眼才看见,是你用手替我捂上了眼睛,而不是我以为的方琳。

  “谢谢。”木讷了一会的我直到回教室的路上才对你说了这两个字,没有人知道我的紧张,我小心翼翼的不期待你听到之后会给我回应,因为有人告诉我“林一成最讨厌别人对他说谢谢和对不起,他自己也从来都不说。”

  “没事。”

  那是你给我自相遇后的第一句回应,只是给我,无关她人。

  乍见心欢、久处仍怦然,之后的很多年我还是说不清自己的眼睛为什么会围着你的身影,一举一动都不愿意错过。我模糊了喜欢与暗恋的界限,唯一清晰的是有一个人用一只手替我保留了一方心安。

  毕业,临走前我在珈中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告别,走出学校的大栅铁门,我垫着脚尖又望了一眼立在那的毕业季纪念墙,没有一丝留白的空间,一笔一划全是17岁的时光。

  我舍不得和它说再见,我舍不得把最后拥抱你的那一下放开,我错过的,都像回不去的夏天,一逝永恒。

  06

  “唐栖,那天生日趴上我告诉林一成有一个人从很久之前就开始喜欢他了,他当时的表情是我见过最丧的,特?的说了句”我很长时间没见过她了。”

  方琳这几年总说我太怂了,因为她发现了一个规律,只要有可能会出现林一成的场合绝对看不到唐栖。

  我的推脱和借口,是故意为之。

  我会变的更好,到哪一天才会好呢。

  我们会再见,到哪一天才会真的见到呢。

  我知道这些都不重要,我会有庆幸,没有明目张胆的喜欢你那么明显,没有一时冲动说出可能会让彼此沉默的对白,哪个女孩子不愿意在在乎的人面前展现得更好一点呢。

  “唐栖,我找到了那条留言。”

  我再三确定我没有听错,你说的是“找到”,而不是“看到”。

  “嗯,我写的,谁让你当时笑我字写的丑。”

  20度的小城微凉有风,某一个午间休息时,我一个人在教室的窗边边晒太阳边做文综模拟,正当为一个地理位置皱起眉头时,发现桌子上有一个光影挡住了我的亮度,侧身抬头,你就站在我身后。

  “字写的真丑。”

  耿耿于怀的都是得不到,我觉得你是我的遥不可及和不能言语,是我发现这样的喜欢悄悄的就很美好,虽然偶尔会为一些细节在心里纠结,更多的还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你不是我遥不可及的梦,你是吹过我心上的风。

  越美丽的东西越不要碰,越喜欢的人越不要说,这堪称是一个毁三观的做事原则,却被我信仰多年。我懂什么是不可求,更加懂得被感动的人不会被永远留下。

  其实爱情也好,单恋也罢,最美好最值得怀念的早已不再是那个人,而是喜欢那个人时的自己,那个在最美的年纪里简简单单相信爱情从未受过伤害的自己,那个不计得失敞开心扉全心全意注视一个人时的自己。

  就如那一年写在毕业留言板上的那句话:承蒙你的出现,够我喜欢好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