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 根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不改鬓毛衰”。离家多年,总因为繁杂的事情,回家一直没有成行。也许也是随大流,想离开土地,离开农村。但是一直向往繁华的大都市,却没有我容身之地。人们总是在高唱我们的经济多么发达,我们的收入有多高,其实想想这又是多么的可笑,这都市我没有买到儿时的安宁,没有买到妈妈的味道,没有买到青山绿水,没有买到田园的丰收,没有买到原野芬芳的花香,没有买到时节更替的痕迹,当然同样没有买到邻里之间的相帮互助和家长里短。电话费,水电费,宽带费,卫生费,车费油费过路费——不给绝对让你摸黑,绝对让你电脑宕机,绝对让你刷牙无水,绝对让你手机成砖,让你原地止步那也是必须的。这也许就是当今城市的化的魅力吧。冷漠---冷漠,除去冷漠还是冷漠,当然,那绝尘而去的汽车,还是会给人留下淡淡汽油的热味的。不信?那酒店里,商场里服务人员贱贱的微笑,最后全都算在我那可怜的金卡上。 我知道家乡吃饭时不要钱的,当然睡觉也不要钱,只要勤劳,要吧也不会说用我的钱种我的地,种哪都出人民币。有人总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确,读过书的成功人士很多都会包个1234奶的,优雅的土匪也是喜大普奔。眼睛不近视也会整个眼眶带上,当然那个万人嫌弃的--哲那样的除外,纵欲过度眼圈发黑嘛,以作遮羞之用。也就算不上文化人,优雅是发自内心的那种华美。看美女也不会大吼,“我艹,那妞真美到爆”,夸赞郎才女貌也会说“陌上有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但看到我们那老板,有时候会在心里弱弱的会问自己,是不是读过书的坏人更是坏得没了底线?的确好像是这样啊,要不肯定不会流传出,“其实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之说啊。 唉,城市套路深,真想回农村,农村人的朴实和善良在物欲横流的城里早已经没了用武之地了吧,有时候可能有人会羡慕一条狗的生活,当然那不是流浪狗了,不信吧,我们老板的爹,也就是公司前任老板养了条狗,他媳妇总喜欢叫他儿子,没回遛狗都会叫儿子回来,儿子走回家。为啥不说是老板他妈,因为那女的是他爸爸不记名的老婆之一,比老板还小10岁。双腿修长,前峰爆满,只是喜欢画个僵尸装,不过很对前任老板的胃口。他们俩的儿子就是那条叫多皮的狗,不满老板的人都在背后称呼老板叫狗熊,的确他也五大三粗,就将就着这样叫吧。你说是不是有人会羡慕那狗的生活,爬在长腿上,枕在波霸上,不用自己放水洗澡,和美人共浴,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当然养狗,是一种在人身上不可获得的情感能在狗身上得到体验,得到了狗的忠诚,如果狗狗够聪明,你叫它干啥还是会干啥的,情感的缺失大概是因为人太空虚寂寞冷吧。人一旦空虚寂寞冷,就会干些离经叛道的事情,寻求刺激,还会美其名曰,返璞归真,因此就有很多人乱了人伦,师夫徒妻的,可笑很多人还当成一段佳话,也学他们内心也是在默默的期待吧。狗一旦在家里有的名分和地位,它是会成一些人的儿子女儿的弟弟妹妹的。当医者把誓言当着曾经说过的话那是多么的可怕?当匠人舍弃匠心,那么这行业变得多么可悲?当师者成了刻录的工人,当修者没了本心。试问我们每天都在经历什么?一群没了初心的人听音乐当然不会去倾听自然里的天籁之音,不会听得见花开的声音,不会倾听星空闪烁的声音,也只有鬼哭的劲爆,变音的鸭嗓,和敲击破铁的声音混合着别扭的西式复兴。当然,这世界,因为你懂自然就和你亲近。 看着奔走在水泥地是的雨,总觉得这有点不够和谐,因为它来得快去得也快,黑而臭,浑而浊,沉而沦。没有家乡泥土的清香,也不会把那落花葬,更不会有明净的彩虹和雨后群芳。 时间就像是酒厂的酒窖,把想家的思绪发酵得如此凛冽,想想,回家只待这个冬天。又可以领略美丽的山川,踏过那条溪流,翻过那座山岗,总能见到久别的故乡了吧。 儿时赶远路,父亲总喜欢把我架在肩上,让我领略到了更多的风景,因为父亲,也加快了我的步伐,总喜欢去翻爸爸的衣兜,因为他总爱故意把糖遗落其中, 大雪,是一个重要的时节,在我们家那地方,是真会下雪的,盖满白雪的山川,远远看去犹如一堆白花花的元宝。可是谁想到,这寒冷节气的当晚,突然来了一把火,让我家成了一堆灰烬,火了之后,满满的是心塞和悲凉,从此,我真正的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这把火烧毁了我对家的向往,依恋和不舍,也许也真的烧断了我的乡根。 一种生无可恋地的生活,真是悲催的,半夜醒来,听不见远方的犬吠,同样清晨也会怀恋那金鸡的啼鸣,怀恋山后的杨梅,怀恋树林里的野味,怀恋百花齐放,怀恋水牛宽厚的脊背,怀恋秋天的鱼获,怀恋山泉的甘冽,怀恋被揉成各样的泥巴,怀恋那片散发松香的山木————怀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