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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体头颅移植的一点伦理思考
 
 
修改时间:[2017/11/25 00:07]    阅读次数:[404]    发表者:[起缘]
 

  英国《每日邮报》报道,意大利神经学家塞尔焦-卡纳韦罗11月17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世界首例遗体头颅移植手术成功实施,手术地点在中国,哈尔滨医科大学任晓平教授参与其中。报道介绍,历史18个小时,任晓平教授和他的团队将一具尸体的头与另一具尸体的脊椎、血管及神经接驳到了一起。据说,此前任晓平教授曾完成过小鼠头部移植手术,术后小鼠们能睁眼、呼吸以及完成一些其他基本动作。

  这只是遗体头颅移植,距离活体移植从技术层面来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神经连接、脊髓连接、脑血管连接都还是世界性医学难题。即便这些都解决了,也还有后期的神经增长、躯体排异等等系列问题。假设在未来,医学技术发展到不再有任何操作层面上的问题,我们必须考虑到移植头颅完全不同于移植其他身体器官,因为从根本上讲“换头”换的不是头而是“人”。真正决定人成为人的是他的意识,换头就是在更换意识。

  头颅移植之所以叫“移植”,就表明了它和克隆不在一个层面,也许会和成熟的3d打印有一定交集。此处考虑的是最为通俗、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在不同人类生命个体间进行头颅移植。这首先必然触及到死亡定义问题,没有死亡,头颅移植就不该有存在前提。截至目前,常用的死亡判定标准有心脏死亡标准和脑死亡标准,在器官移植方面,更多的临床宣告病人死亡实际执行的是一个混合标准。假设甲脑死亡,乙心脏死亡,把乙的头颅移植到甲的躯体上,形成的这个新人到底算甲还是算乙?他有着甲的躯体,有着乙的意识。

  如果从大脑是一个人的中心,是所有意识、思维以及行动、语言的源头的角度来考虑,那么这个重组的新人显然是乙,他只是在继续利用甲的躯体。可是人际关系、人伦道德并不是根据意识来判定的,它有诸如血缘之类的诸多关系在里面。这样一个新的组合体与甲原有的家庭、乙原有的家庭该如何确定关系?原有的亲属关系和婚姻关系该如何确定?难道要有两对父母,两个老婆、两个丈夫,这显然已经超出了现有伦理规范范畴。更进一步地讲,假若这个新的组合体有了孩子,孩子的血缘又该如何确定?

  组成这个新的组合体的前提是必须判定甲乙至少有一方死亡或者双方死亡,可问题是判定一方死亡后他的躯体或意识任然存在,而且具有和先前其中一者的继承性,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判定甲乙双方均死亡,那么这个新组合体就面领着克隆人所面临的伦理问题。头颅移植手术居于意识在人身上绝对主导,这已经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器官移植问题,也远远超出了通常意义上的医学伦理范畴。就整个问题本身来看,医学技术在其中只占了非常小的份额,如果真正实施它就变成了一个彻底的伦理问题。

  美国神经外科医生协会主席亨特教授表示:“我不希望任何人接受这种手术,手术结果有可能比死更难受。相比起换头手术的技术风险,伦理风险更加可怕。”亨特教授的看法是切中要害的。但在任晓平教授看来“头部移植手术存在争议是正常的,但不会阻挡未来‘换头术’的发展。医学伦理学是为了治病救人。一个新生事物出现,人们大可以去规范它,讨论它,但是不能阻碍它,历史证明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碍。”

  任晓平教授的观点非常值得商榷,医学是一种技术,医生是人,无论是技术还是人都应该纳入人类所共有的伦理规范。伦理规范从大的层面上为人类提供了相对安全。为医学技术所绑架,为科研而科研,不考虑人伦道德,显然不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全世界之所以共同阻止克隆人,就是因为到目前为止全世界也想不出一个解决克隆人存在的合理办法。按照任晓平教授的观点,克隆人尽管去搞就好了,等克隆人出来了,我们自然会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

  任晓平教授的观点似乎是居于对全人类智慧的自性,相信人类有能力解决这样的问题。而实质上是彻底的不负责任,因为截止目前全人类对这样的问题全没自信和把握。克隆人的禁止已经很好的说明了一切。而他自己或者他的团队根本不会去深层考虑头颅移植后所面临的伦理道德、社会法律后果。回顾最近300多年来的科技发展经验和教训,人类应该具备一定的智慧,拥有一定共识,知道不是所有科技都应该去发展,知道一些研究必须受到禁止。全社会应当看管好那些思想偏执、头脑简单的科学家,因为放任他们科研的后果必将由全人类共同承担。

   丁酉十月初五

   写于雨花池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