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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话与公文的“请示、报告”
 
 
修改时间:[2017/10/13 11:07]    阅读次数:[404]    发表者:[起缘]
 

  闽南话与公文的“请示、报告”

  蔡汉以

  2017-10-10

  我是闽南人, 闽南话很有趣。例如“来”与“去”是连在一起说的。如闽语—-“某某某,早上来去漳州。”这从汉语语法上分析,它是病句,不通顺。但我们闽南人都听懂这说的是什么意思,即“某某某,早上要前往漳州。”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发现无论是以前在岗上班,还是现在退休后日子,我们对公文的“请示、报告”还是分不清的,就如闽南话一样,连在一起说。例如“中秋节到了,要开展联欢晚会,需向上级领导写一份请示报告,请拨给活动资金。”其实,这里说的是要写“请示”的事。

  那么,“请示与报告”有什么区别呢?按公文写作要求,现简述如下:

  “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但却不相同。二者之间有八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作用不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讯问,报送文件、物品等。

  二是内容不同。“请示”是本单位无力无权解决或按规定须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实施的事项;“报告”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比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级机关建议,须上级机关知道的事项。

  三是容量不同。“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可多事一报,但不得夹带请示的事项。

  四是时间不同。“请示”应事前行文;“报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五是范围不同。“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主送或越级主送;“报告”可以主送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抄送。

  六是处理不同。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请示后,应及时批准、批复(答复),是办理件,下级应在收到上级批复(答复)后才能实施;上级机关收到下级的报告后,主要是了解情况,可以不答复,下级不用等待上级答复。

  七是篇幅不同。“请示”的篇幅比较短,一般不超过1500字;“报告”的篇幅相对较长,但一般不超过3000字。

  八是结束语不同。“请示”在结束时用“特此请示”、“特此请示,请批示”、“请审示”等;“报告”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

  至于“请示”及“报告”的范例,大家可以从网络下载,这事很容易,我就不必多说了!

  以上简述,有不妥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