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在学校里住了几天,晚上约朋友一块去商业街吃饭,又到了毕业季,商业街上到处都是闲逛的学生人群,女孩三三两两,男孩呼朋唤友,加上一对对亲昵的小情侣等,将大大小小的饭店,烧烤摊,大排档等挤得满满当当。我们去了常去的几家饭店,居然没有单间,商业街俨然到了一年中最火爆的时候,最后,兜兜转转,走出好远才在一家饭店找到一个房间。 我们去的时候大概傍晚七点左右,下午在学校篮球场打了一会篮球,也没回家直接从操场来了饭店,手上脏呼呼的,身上汗腻腻的,想去卫生间洗一下。还没到卫生间门口,就听的一声声的干呕声,接着是翻江倒海,稀里哗啦的呕吐声,我有些纳闷,这才几点就吐成这样,这战斗力也太差了吧。卫生间是没法去了,那味能把我这没喝酒的都给熏吐了,忍一忍吧,我把手在衣服上使劲蹭了两下,权当洗过了。 路过隔壁房间时,听到一阵女生的喧哗声,尖叫声,我隔着门缝往里瞧了瞧,我靠,全是女生,十几个,清一色的美女,大概是附近工艺美院的,要不就是中华女子学校的。 回到房间,我给几个弟兄们一说,这几个鸟人顿时有些蠢蠢欲动,一会的功夫,有的借口去上厕所,有的借口出去抽烟,有的借口出去打个电话,挨个偷窥了一遍,回来都赞不绝口。有人提议干脆两桌合一块算了,我也也有此意,只是派谁去说哪?毕竟都是中年大叔了,脸皮虽然厚了点,但还没厚到杨振宁那个程度,想想还是作罢吧。人生总是这样不圆满,年轻时有激情有颜值没勇气,如今,勇气倒是有了,年龄又混成大叔级别了,想想就有些泄气。 看到这些学生们如此尽情的胡吃海喝,好生羡慕,想当年我毕业那会,哪去过饭店啊,都是在宿舍里,从食堂打来几样菜,买两瓶兰陵大曲,坐在炕沿上,或者站着,有的用碗,有的用刷牙杯子,有的用铝饭盒,一样碰得山响,喝得尽兴。有时去外面买来一塑料袋扎啤,就倒在平时洗脸洗脚用的搪瓷盆里,也没见有谁嫌弃,喝起来好像啤酒味还更浓一些。往往这边宿舍喝完了,再赶往下个宿舍,直喝得天旋地转,日月无光,躺在床上无数的星星在飞,有一个月的时间,几乎都是在这种醉生梦死中度过。 也有改善生活的时候,那时都兴老乡聚会,就是低年级同学凑钱给高年级同学送行。我们老乡里女生没有几个漂亮的,但好在能干,不怕麻烦,自己去菜市场买菜,买肉,回来找个宿舍,把不相关的人员撵出去,在里面用电炉子慢慢烹制。男的则负责买酒,去黄台电影院附近用塑料桶或者塑料袋提回几十升扎啤。那几年也怪了,我们老乡里女生没漂亮的也就罢了,男生也长得磕碜,没几个高高大大的,瘦小干瘪的居多,但酒量却一个比一个大,个顶个都是酒鬼级别,我这样的在班里还凑合,在这里居然显不出来,几十升啤酒看着多,但往往不到一小时就抢没了,剩下的还得兰陵大曲和景芝白干凑。那几年,喝的最多的就是这种酒了,两块多一瓶,上头快,一杯下去,马上就有了感觉。特曲质量要好一些,但要三块五一瓶,喝不起,那时一天的生活费也就一块多,喝大曲都是几天的牙缝里省出来的。 记得有一次一个好朋友回家一趟,带来些自己家种的黄瓜,我看着挺新鲜,提议干脆就着黄瓜喝酒,朋友也是好这口的,巴不得的同意了。于是我俩从食堂买了份油炸花生米,几根老咸菜,从小卖部买了一瓶大曲,在操场北面的主席台上,就着黄瓜花生米,吹着过堂风,很惬意的喝了起来,一会的功夫一瓶居然没了。摸了摸兜还有一块多钱,他又翻出一块多菜票来,去小卖部好说歹说佘了一瓶,回来继续喝,一直喝到两眼迷离,月上中天,才恋恋不舍得回宿舍。第二天竟然拉开了肚子,一大早就起来跑厕所,偏偏厕所离宿舍又远,只好一趟趟的提着裤子飞奔。 毕业后因为分在就近的工厂上班,和母校的联系不但没疏远,反而因为打篮球的缘故,越发亲近了。那时学校教工自发组织了一个篮球队,主力队员都是我的好朋友,他们几乎每天下午都会和学生联队打打比赛,我参加了几次后上瘾了,从此每到下午三点来钟,我便偷偷的从工厂溜回家,换上球衣就往操场上奔。 母校没搬到长清前,在全福立交桥附近的老校虽然面积小点,但胜在布局合理,紧凑,有人气。学校操场最西边那个篮球架,靠近食堂,周围有一溜树荫,每到下午三四点钟,就有学生拿着饭盒,到操场边看我们打球,便吃边看,球打完了,他们的饭也吃完了。观众多的时候可以有上百人,少的时候也有几十人。有围观的,我们打得也卖力。那时我也就二十七八,正是当打之年,虽然技术粗糙,身体单薄,却有股不服输的劲头,三米外隔着好几个人就敢冲抢篮板,而且有一手投篮准的绝活,人送外号“玉面杀手”。 就这么打了有两三年,觉得这种偷偷摸摸的生活也不是常法,再说在工厂干也不是我的初衷,属于不得已而为之,干脆辞职了事,从此成了自谋职业者,过上了浪迹江湖,漂泊无定的生活,行动倒是更加自由了,不用看别人脸色。那些年,只要天好的日子,下午四点来钟,在学校篮球场上,你准能看到一个傻傻的,又特别认真的身影,那就是我。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每年总有新鲜血液输入,也总有老队员要离开,整天厮混在一块,名义上是师生,实际上熟得亲如兄弟,因此每到毕业季,总要给他们送行,喝到最后,总会出现泪奔的场面,恨不得我们大家就这样天长地久下去,永远在一块打球,喝酒。分别的时候终于到了,一众壮汉拥抱在一起,惺惺相惜,依依不舍,酒水与泪水齐飞,祝福与留恋共存。 这里面印象最深的要数孙大军。 大军家是烟台的,一米七五的个子,主打后卫,左撇子,速度奇快,擅长突破上篮。性格外向,活泼好动;人长得也讨喜,圆圆的脸庞,白白的皮肤,凤眼,一笑俩酒窝,如果是女生,那是天然的美女,即便身为男人,大军也属于丰神俊朗的。真要化化妆,让他去演贾宝玉,扮相未必比欧阳奋强差,我们俩虽然相差了七八岁,却没有丝毫隔阂,属于那种脾气相投,特别结缘的。 给大军送行,足足送了三回才把他送走。 第一次是在桑园路一酒店,篮球队全体一块,我们五六个老师,加十五六个学生,足足二十多号人,要了酒店最大的房间,即便这样仍然有些挤,篮球队的这些小伙子都是学生中身体条件最出色的,个个身高体壮,往那里一坐像个小山一样。块头大当然酒量也大,一个人一箱啤酒和玩似的,和他们喝还真的收着喝,要不,一人敬你俩就把你敬趴下了。但和大军喝不能收着喝,概因大军是性情中人,和我喝酒时已经泪眼婆娑了,我也有点动情,我们俩连干好几个,因为人多,总感觉情谊表达不到,我对他说,明天晚上小范围,接着给他送行。 第二天,我叫了我们篮球队的几个老师,加上他一共六个人,喝到最后,大军又有点多了,分手时,“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我一看这种情形,干脆第三天接着喝吧,但说好,这是最后一回了,要高高兴兴的,谁也不能掉泪。席间,大军强忍着,果然没有再掉泪,我们六个合影留念,那张照片弥足珍贵,只是这这些年来反复搬家,一时居然找不到了。 毕业后,大军分到青岛啤酒厂,先是在车间实*,后来到了机关团委,因为眉眼活络,讨人喜欢,仕途上倒也顺风顺水。 有一年我去青岛城阳办事,给他打电话,他有些喜出望外,问清楚我在哪里后当即就要来接我,我说不用,说个酒店我晚上打车过去就行。时间好像是十一月底,天气有些转冷,我们俩在登州路他们厂附近一家火锅店吃火锅。一开始大厅里顾客满盈,人声鼎沸,说话都有些费劲,随着我们俩一次次要酒,一次次跑厕所,大厅里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就剩下我们这一桌了。菜是根本吃不下去了,只是一瓶瓶的干杯,最后再要酒时服务员有些不耐烦了,说要打烊,催我们俩快走,一看表十一点半多了,也确实该走了。 我们俩讪讪的出来,又跑到一个地摊去喝,早已经过了撸串喝扎啤的好时节,十一月底的青岛已经很是阴冷,尤其到了半夜,一阵冷风吹来,把吃火锅的那点热火气全吹走了,草草喝了两瓶,我对大军说,咱们还是撤吧,来日方长,不能一顿把一辈子的酒全喝完,大军这才恋恋不舍的和我告别。 那天真是喝多了,回去的时候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城阳,到了城阳再问宾馆名,全然不记得了,司机只好拉着我在城阳的大街小巷转悠,挨个宾馆找,转来转去,转到凌晨一点多钟才找到,光的费就花了一百多,比从济南到青岛来回花的都多。 进了酒店,大厅里坐着两位洗浴中心的小姐,因为无聊,正无精打采的打着哈欠,看我进来了,顿时精神起来,拿眼睛直勾我,甚至撩撩裙边,我猫了一眼,其中一位细长脸的虽然眼影浓点,脂粉厚点,嘴唇艳点,但胸前貌似有料,脸上也有三分风情,脑海里尽管莺莺燕燕,但脚步没停下,我目不斜视,一脸正气的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又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远在青岛的大军还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