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儿童节。整个城市的街道似乎一下子变得闹腾。动静很大,在幼儿园,在学校,在职场,也在朋友圈、qq空间、微博……如同天空的雨滴哒哒地不假思索地落到每个人的眼前。有适龄儿童,有超龄儿童,也有低龄儿童,还有未曾谋面的baby尚在母体的孕育中,那样平常地把时间切割成泾渭分明的光影,在自我渴望的小天地里散发出不一样的光芒。 在匆匆忙忙的步履中,那闪烁着的光芒开始变得黯淡,逐渐被大大小小的建筑和川流不息的车辆分散,滞留于心田的往往总是零星的,不久以后就消失殆尽。而令人惊奇的是,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注入到每个人的身体里,瞬间燃起一股温暖而又柔和的感觉似曾相识,魔术般地拉住人们的脚步。他们不由地慢下来,停下来,孩子们的头发上、脸上、衣服上、鞋子上,浑身上下都流淌着稳稳的幸福,恍若置身其中,不笑都不自然了。 一阵阵清脆的笑声飘向雾蒙蒙的天空,连灰尘都像是接受到一份神圣的礼物,随风舞起来了,飞过墙角,掠过巷子深处,落在眼睛里。 “啊,小孩子真好!”常烨由衷地感叹道,忽然停下来,仰头看天。 听罢这话,林希倏地皱起眉头,没好气地嘟囔道:“吵吵囔囔的有什么好!” 常烨犹豫了一下。就在她未吭声的空档,林希抬腿又沿街道向前走去。 林希不喜欢小孩子,这不是什么秘密,圈里人都知道。 常烨自己也不知道林希身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召唤她与她不离不弃。多少年来一直如此。常烨对她的守候似乎早已演变成为一种*惯,她实在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形容眼前的这个人,太多的时候,她喜欢安安静静地陪伴,认认真真地黏着,那股子执迷劲儿好像这辈子是专门只为林希一人活着似的。偶尔,林希也会极不耐烦地凶她:“你他妈的好像从来没有一个人活过!” “怎么会?”常烨十分地不解,“只是小紧张……”低下头去,两只手紧紧地攥在一起,她发现自己的两条腿竟不听使唤在发抖。 该死。林希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毕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人生一场来去,离不开吃喝拉撒,更离不开五谷杂粮,她与她皆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哪能十全十美? 斜马路一侧有一间小小的咖啡店,规模不大,那里没有高颜值高品质的咖啡豆,也没有用来抒发各种小资情怀的主题装饰,仅仅一灯一巷弄似的角落却让人觉得温暖至极。 “一会儿见到人不要乱说话!”林希说。 常烨苦笑了一下。沉默了几秒钟,常烨幽幽地问道:“一定要相亲?” “一定要!”林希说,“我想要你幸福。” “哦?是吗?” “是。相信我,你可以的。”林希忍不住又嘱咐起来,“遇上有缘的人不容易,一定要抓住机会!” 那一刻,常烨忽然明白了,天底下想要幸福的人,从来不止她一个。天底下能够理解自己不幸的人,或许只有她一个。 对面坐着的男子打扮得很花哨,一条灰地紫格裤子,一件粉地黄花的短袖衬衫,头发是精心烫过棕黄色的卷,却因打理不当,乱蓬蓬的如鸡窝一般,脖子上挂了一条金光闪闪拇指般粗细的项链,鬓角和下巴的胡子一根根的矗了出来。常烨不由地想起早晨刚刚丢弃的一把脱了毛的旧鞋刷子,再看看眼前的这位先生,她望向林希,想说什么,终究没开口,只是抿嘴一笑。 这浅浅的一笑,再配上淡淡的梨涡,彻底把对面的男人看呆了,也把林希看怒了。 不由分说,林希拉起常烨就走,一边走一边骂:“大白天踩一脚狗屎!真他妈晦气!呸呸呸!” 常烨看得出来,林希很是生气,这样愤怒的场景历历在目。十几年前,她在学校里被几个不怀好意的男同学欺负,林希像头发了狂的野兽一样把他们一个个打跑。那次,林希险些搭上一条胳膊。十年前,她的妈妈因哮喘病发作住院,林希借遍亲朋好友毫不犹豫地给过她五万块钱补贴家用,最终也没能留住妈妈的生命。三年前,她两度创业失败,各大供销商纷纷上门讨债,在她最穷困潦倒的时候,林希不惜把祖父的老屋抵押出去以便帮她渡过危机。每一次,林希都是这样毫不犹豫地拉起她的手,从泥潭中将她拉出来。 两个人径直往前走。林希拿着手机不停地拨打电话,拨了三四次无人接听,再打终于关机了。林希拿着手机不肯放下,气急了:“哪天找几个人灭了他丫的!介绍的是神马玩意儿!” 许是关心则乱,此时此刻,常烨倒是比林希镇定。“我知道你关心我。”常烨说,“我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你就不要那么费心了,一个人自由自在的也挺好啊!” 好长好长的时间里,林希都没有反应过来,她大大地吃了一惊。“不是的。”林希自顾自地说道,“不是这样子的!” “我是谁?”常烨笑着说,“别忘了我可是剩女中的剩斗士啊!” 林希猛地翻了一个白眼,“依我看啊,你还是赶紧找个好人就嫁了吧,我也能省点心!” “那你怎么不嫁?” “我、我打一辈子光棍!”说话间,林希脑海里却浮现出父母没日没夜争吵的画面,一句句戳心的诅咒谩骂,一声高过一声的指责,感情就像是一粒粒破碎的玻璃碴子,硌得半个人生都在疼。 “那我陪你打光棍,一辈子奉陪到底!” 其实,“打一辈子光棍”不过是两个人说笑呢。再拖个几年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便宜了光阴。 林希使劲地咽了口唾沫。她和常烨从小一起长大,一起读书,在那个“学好数理化,走遍全天下”的年代,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自己并不擅长的理科,结果高考连年败北。而在她眼中唯唯诺诺的常烨,却顶着压力默默地选择了自己喜欢的文科,最终考上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大学。毕业后,她也没有盲目的跟风考研,反而推掉多家外企的高薪offer,回到老家搞起了畜牧业养殖,一个无数人眼中的天之骄子就这样沦为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林希很是不解。在林希看来,常烨就应该是那个甩着鼻涕嘤嘤抽泣的小女生,她在生活上不怎么用心,身上的穿戴永远与时尚潮流无缘,但却干净、清爽,发型只是高高束起的马尾,甚至连最基本的妆容都不会化。所以,林希认为,嫁个有钱人才能让常烨解脱,她之所以与别的女生不同,或许仅仅只是因为穷! 结果呢?林希发现自己的想法不是没有道理,是太有道理了。常烨实在太能折腾了。准确地说,是在用生命折腾。那年赶上了政府的扶持项目,为了省钱,常烨硬是一个人盖起来十几亩地大的猪舍,手和脚都磨出了血泡,最后累得昏死过去。林希筋疲力尽地把常烨扔到土炕上,好几个月的光景,她忙到连一次澡都没有洗。汗,臭脚丫子,血腥味,混合的味道一股脑地飘进林希的鼻孔里,闻得她心里一激灵。林希看护了两天两夜,常烨睡得很沉,很实,对她的照顾一无所知。或许睡梦中都在搅泥浆吧,林希凝视着常烨蜡黄色的脸,心中五味杂陈。 常烨醒过来的时候,林希抱着她哭得昏天暗地。为常烨,也为她自己。这么多年来,林希一直浑浑噩噩地混日子,从来没有为了什么目标而认认真真地拼搏过,一切真正想要的东西,嘴上说得多了,终不过是说说而已。常烨却一直在默默地做。 眼看常烨的小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林希是一丁点儿都不嫉妒,人家付出那么那么多,她可舍不得。 “在想什么?”常烨问,“那么出神!” “在想你啊,要知道,婚姻可是女人的第二次生命!”林希煞有介事地说,“人这一生不过完成四件事,学业,事业,婚姻,家庭!” “而我的生命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自由,自由就是幸福。”常烨看着林希,慢慢地张开双臂。两个大龄儿童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腮边,滚出两行清泪。 “幸福是什么?”常烨附在林希的耳边轻声说,“幸福是脚踏实地,追求平凡和宁静的所在。” “幸福是什么?”林希哽咽道,“幸福是永远做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一家人好好的,一直一直在一起。” 四目相对间,两只清澈澄明的眸子里满是温暖,阳光,爱。 林希连睁开眼睛的勇气都没有了。 亲爱的,祝你幸福。 林希仿佛看到常烨走进了婚姻殿堂,也走进了她的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