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巧判孩子 文/赵元波 北魏名臣李崇任兖州刺史时,寿春人苟泰有个三岁的儿子,遇强盗时丢失了,家人一直在苦苦寻找,几年来始终没有找到孩子的下落。后来发现,自家的孩子在同县人赵奉伯家里,苟泰以此状告赵奉伯。苟泰与赵奉伯都言之凿凿申明那孩子是自己的儿子,并都找出自己的邻居来作证。由于时间久远,郡、县官员无法决断孩子的家人是谁,只好把此案移交上报。 李崇接到卷宗看了看后说:“要判断这是谁家的孩子,很简单啊!”于是让人把孩子与两家人隔离开来,拿到官府拘禁。 过了十来天,李崇分别派人通知苟泰和赵奉伯两家人说:“孩子在拘禁期间突然得病,暴病而亡,官府已经解除监禁,你可以去给孩子办理后事。”听说孩子死了,苟泰放声大哭,悲痛不已;赵奉伯只是唉声叹气,并不特别悲伤。据此,李崇认定孩子是苟泰的儿子,赵奉伯是在欺诈。 对李崇的判决,很多人觉得难以理解,证据不足,李崇说:“我故意谎称孩子已死,闻信悲痛欲绝的肯定是孩子真正的父亲,我是用父子间亲情来判断的。”果然,把赵奉伯抓来一审问,赵奉伯只好如实招供:原来,他多年前曾经丢失过一个孩子,于是就冒认了这个孩子是自己的儿子。事情的真相得以大白。 通过父子间的亲情来判断孩子的父亲是谁,李崇的判决可谓充满了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