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在乡下,我们家养了一只土狗叫聪聪。因为它真的很聪明,每次我放学回家,远远地走在转弯处,就看见它摇着欢快的尾巴朝我狂奔而来,仿佛在十里以外就能闻到我的气味,接着两只前脚立起,往我身上趴,用它的迎接方式表达着对我的热情与友好。 那时的我也才上小学,出于孩子的顽皮心性,我总爱逗它,每次给它喂吃的,我都不直接放在它的碗里,而是在它对面高高地抛出去,让它去找。 就这样练*的次数多了以后,聪聪竟练就了一手好本领:无论我怎么抛向空中,最后都会妥妥地落入到它的嘴里。往左抛、往右抛也是一样,它总能接住。 有时候看它眼睛一眨不眨地死死盯着我的手,那认真的模样,我就忍不住想逗逗它,做一个假装抛出去的动作,它会迅速地一瞥,发现什么也没有,便又立刻恢复到准备状态。那样子甚是有趣。 因为我是它的主人,它不会生气,也不会对我吼叫,而是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很多欢乐。 只可惜,后来偶然的一天,有一辆大货车瞎了眼,就这样不经意地夺走了它的性命。 我因此咒骂了那个黑心的车主很久,无法释怀。这成了我心中永远的一个遗憾。 后来,举家搬到了城市里,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那个城市周边的一个偏僻旅游景区里做财务。因为偏僻,景区里也养了条母狗,看家护院。 到了第二年冬天,母狗便生下了6只小狗仔。 就在放假的前一天,刚出生才十来天的小狗仔就被公司里的人围着,都说要抱回家养。 有人说:小狗仔眼睛才刚睁开,太小了,这样抱回家不好养,等再大些才好养。 有人说:可以的,眼睛睁开了就能养活了。说完,就抱走了其中2只。 另一人见状,也上前抱走了1只,又一人抱走了1只。 眼看只剩2只了,我赶紧上前抱起1只,虽然我当时并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养活,但我是真的想养,又怕被他们抢光了。接着最后那1只也被人抱走了。 就这样,不一会儿的工夫,6只可怜的小狗仔就被我们这群可恶的家伙无情地从狗妈妈身边给带走了,而且还是在这样寒冷的冬天。 傍晚时分,我怀揣着小狗(叫它小小吧)回到家。 妈妈问:“哪里来的小狗?” “公司里的大狗下了6只小狗崽,都被抢光了。” 说着,便找了个小纸箱把小小放在里面。谁知才一会,它就呜呜咽咽地叫起来。 妈妈说:“这么小的怕不好养。” 我想它肯定是冷了,于是又去找来棉絮块,把它包在里面,这下应该暖和了吧。 谁知它还是哭个不停。 妈妈说:“可能是饿了。” 我就又去找吃的。 “这么小的还不会吃东西,要喝牛奶或米糊糊。”妈妈提醒道。 我就倒了一碗牛奶放在它面前,没反应。我就用小勺子一口一口喂给它喝,可它还是不肯喝,全吐了出来,只是一直呜咽地叫个不停。那叫声听得人甚是心慌。 妈妈看着我忙碌又认真的样子说道:“你现在知道养小孩子的难处了吧。养狗和养小孩一样,你小时候也是我这样养大的。” 我有些害怕的带着哭腔说:“怎么办啊?它不吃不喝,一直叫,不会被我养死吧?” “明天一早把它送回到狗妈妈身边去吧。就是不知道大狗还会不会认它。”妈妈说。 因为听说跟人接触过的小幼仔再被送回母亲身边,都会受排斥不认了。 但我也没有办法了,也只能这样了。 送过去起码还有希望,这样下去小小非得饿死了。 小小伤心地叫了一晚上,一家人也都没有睡好觉。 第二天一早,也是不巧,我“大姨妈”驾到,痛得我死去活来。 妈妈劝我:“这么难受,今天先别去了,反正不用上班。” 看看还在小声呜咽得已经没什么力气的小小,“不行,我要去,不然它会死的。”妈妈说早上喂过了它还是不吃。 妈妈无奈,为我煮了两个糖鸡蛋,吃下去果然好了些。 于是抱着小小又坐车回到了公司,在找到狗妈妈之后,我还特别担心它不认小小,就把小小放在它的旁边,自己偷偷地躲在一边观望。只见狗妈妈在小小身上蹭了蹭之后,便将它放在身下吃起奶来。 这下,我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下了。还好我没有谋杀一个小小的生命。 我一直认为狗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它们懂得感恩,懂得付出。 必要时,甚至会为主人牺牲性命,应该值得我们善待。 曾在网上看到一篇报道: 三十多个职工在煮一锅肉准备吃,赛虎嗅出了肉里有毒,拼命吠叫阻止人们去吃。但人们并不明白,只以为狗想吃肉,就扔给它几块,但赛虎不肯吃,还是不停吠叫,甚至开始哀嚎。最后,在人们正要去吃肉的时候,赛虎流着眼泪,一声悲鸣,吃掉了地上的几块肉,当场中毒而死。 赛虎死后,主人含泪把它葬于自家的菜园里。九江市贺家山陵园总经理听说后非常感动,他找到赛虎的主人,把赛虎移葬到贺家山陵园,并为这只舍身救人的义犬建造了雕像。移葬那天,有一百多人冒雨自发为赛虎送行…… 虽然不确定这故事的真假性。但狗的嗅觉确实很灵,而且狗的忠诚是不容置疑的。 有警犬为了帮助警察破案而壮烈牺牲的;有为了保护小主人而与狼拼命的;有在地震后从废墟中拼命刨挖自己主人,爪子都刨出了血的。 这样的例子真是举不胜举,无不说明了狗是一种深情的动物,它们的深情是世界上鲜少人的感情能达到的境界。 德国作家温鲁曾说:狗是唯一爱你胜过你自己的生物。 确实,它们的爱是那么的忠诚又长情。 最近刚看完一本《双面猎犬》,这虽是一本儿童书,但我认为成年人更应该读一读。 这本书中的猎犬叫“白眉儿”,是一只豺和一只猎狗的结合体。 它的血液里有豺的凶狠机智,也有猎狗的勇敢忠诚。 但它是讨厌做狗的,认为做猎狗依靠人类实在是太丢豺脸了。但它还小,还不能独立捕杀猎物,后来被狩猎村的一名乞丐收养,也还在两种思想之间作斗争,到底是要做一只自由的豺,还是做一只人类的狗。 因为乞丐经常让它去偷鸡,它虽不愿意也还是听从了。 有一次偷鸡被狩猎村村民当场抓住了,大家要杀它,乞丐迫于无奈要将它卖掉,就在险些被卖去屠宰厂时,被狩猎村村长阿蛮星救了,从此它便决定一心一意地做他的一只忠诚猎狗了。 后来村里又有人丢了鸡,大家都理所当然地把它当作偷鸡贼要杀它,放猎狗咬它,甚至连村长阿蛮星也怀疑它的时候,它本想一走了之,它本就不是条家狗,受到这样的冤枉又被追杀,还不如回归森林得好。 但当它想到主人当初救了它,现在又因为它而受到村民的责怪,被人看不起,再也抬不起头来,一天天消瘦下去,它就决定忍辱负重,一定要抓到那个真正的偷鸡贼。 就在村民们都以为它畏罪潜逃的时候,它却在大冬天的雪地里守了7天7夜,用它的勇敢和机智,终于抓到了那对偷鸡贼——两只狐狸。 最后,白眉儿为自己洗涮了冤屈,也获得了主人和村民们的信任。 它懂得报答,懂得感恩。愿意牺牲自己成全主人。它是一只有情有义的猎犬。 就像杰佛瑞麦森说的那样:“狗若爱你,就会永远爱你,不论你做了什么事,发生什么事,经历了多少时光。” 写到这里,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忠犬八公》。 这是一部讲狗的电影,电影的主角是一只叫小八的狗。它的身份很神秘,没有人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迷路的、或是从收容所里跑出来的、或是被遗弃的,无从得知。 反正,它就这样在很小的时候流浪到了音乐教授帕克居住的小镇火车站。 帕克因不忍小八流落至收容所,就决定带着小八回家。 但是,帕克的夫人反对再养狗,态度很坚决。 原来他们家以前养过一只叫“卢卡”的狗,可能是某种遗憾或伤害,所以女主人不想再经历一次。在他们房子的对面有一个小狗屋,大概就是以前“卢卡”住过的地方。 帕克只好答应第二天一早就送走小八。 但是,看得出来帕克很喜欢这只可爱的小八,舍不得将它送走,但他们夫妻感情很好,他也不想因此破坏。于是,第二天怀着恋恋不舍的心情抱着小八问了几个朋友要不要领养,又打了些广告贴出去。就抱着小八回家,告诉妻子广告已经发出去了,很快会有人来领的。 果然,不久女主人就接到了一个电话,说是看到广告想要领养小八,她让对方等一等,于是着急地到处找笔要记对方的电话号码,突然一转身,从窗户里看见了丈夫和小八正在屋外玩耍,丈夫双膝跪在地上,嘴里咬着一个小球在爬行,原来是在教小八捡球。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女主人呆住了很久,然后对着电话说:“对不起,狗已经送出去了,很抱歉。”随即挂掉了电话。看到丈夫如此开心的样子她终于决定留下小八。 接下来每一天,帕克一有时间就陪着小八玩,和它坐在一起看球赛,和它在一个盆里吃爆米花。 很快,小八就长大了,变高了。 一天早上,帕克要去上课,便将小八锁在院子里,刚走不久,小八竟在院子的栅栏门下面刨出一个洞来,钻了出去,一路直追。 当火车快要开的时候,帕克在靠窗的位置刚坐下,便从窗户里看到小八正在站台前四顾寻找,他立马下了火车,叫小八回家。在说了几遍:“go home”也不管用之后,他只好放弃去上课,送小八回了家。 再次出门的时候,小八没有再追,而是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眼里流露出落寞和忧伤。 就这样趴了一天的小八好像突然灵光乍现一般地冲了出去,跑到站台边蹲在那里等着,过了几分钟,帕克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它便将一双前脚立起一头扎进了帕克的怀里,让帕克又惊又喜。它竟神一般地知道帕克什么时候要回来,并去迎接。 从那以后,小八便每天都去站台接送帕克。好不温馨。而帕克也是每天盼望着下课就见到小八。 有一天,帕克从站台出来却没看到小八,喊了几声也没反应,他有点慌了。 回家一看,小八正和一只臭鼬对峙着,于是,人狗合作把臭鼬赶走了。他们便泡在一个池里洗臭味。 日子就这样美好地过下去,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 一天晚上,小八静静地注视着帕克的房间好久好久。 第二天早上,帕克像往常一样喊小八送他去火车站,小八却没应他,因为怕迟到他正要走,小八就对着他狂吠起来,又转了个圈,接着吠。 帕克就又摸了摸小八,让它送他,小八却还是不动。他因为快要迟到了,就没理会小八,自己走了。小八却猛地回狗屋叼了个球追了出去,追到火车站看到帕克,便把球扔给了帕克,帕克以为小八要玩球,便把球扔了出去,小八立刻跑过去捡了回来,帕克再扔得远一点,小八还是立刻跑过去捡了回来。帕克很开心地跟火车站旁的人炫耀:“这是小八第一次捡球,第一次。”说完还竖起一根手指。但是,帕克忘了有人跟他说过:这种秋田犬是从不会去捡球的,除非是在特殊的情况下。 表演完两次捡球后,帕克时间真的来不及了,正要进火车站,小八又对着大叫起来,他觉得小八是舍不得他,就上前抱了抱它,转身上火车了,小八却还在他背后叫。这暗示似乎已经很明显了。 是的,帕克教授这一去便再也没有回来了,他倒在了自己音乐课的讲台上,从此长眠了。 帕克走后,妻子便把房子卖了,离开了小镇,把小八送给了女儿。 尽管帕克的女儿也很喜欢小八,对它也很好。然而,小八却还是每天偷跑出去守在站台那里等。 被找到之后,关在院子里的小八就跟丢了魂的狗没什么两样,不吃不喝,帕克的女儿知道这样囚禁小八没有什么意思,它一点也不开心,一点精神也没有。不如放它出去吧。 获得自由的小八,在她的手上舔了舔表示感谢之后,便箭步飞跑到了火车站。 依然守在那里等待它的主人回来。 它不是不懂死亡。 若是不懂,它不会在帕克去世的前一晚在他的房外静静注视了一夜; 若是不懂,它不会在第二天早上对着帕克狂吠; 若是不懂,它不会不像往常一样送他去车站: 若是不懂,它不会突然做一件它从来不做的事给帕克看——捡球。 它都懂,它只是不能言语,无法明确地告诉他。 但是,它有感情,有思想。 正是因为它什么都懂,所以才要每天去车站等他。 这是它的信仰,是它生存下去的唯一希望,是它无法放下的执着。 帕克的妻子和女儿失去帕克后,都还能过正常的生活,它却不能。 它每天都守在站台旁,看着火车上的人上了又下,下了又上,就是没有帕克。它心里都明白。 它只是需要这样守着就好,从清晨守到黄昏,从春天守到冬天,一季又一季。 它就睡在车站旁边的废弃车下面,守着他,陪着他,直到死去。 每天看着火车从面前呼啸而过,听着火车将它的希望送达。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就在它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它仿佛又看见了主人帕克正对着它微笑,听见了他喊它小八。 多么深情而长情的小八啊,爱它的主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未曾停止过。 世间有几人的感情能有这般动人? 罗曼·罗兰说:“当我与愈多的人打过交道,我就愈喜欢狗。” 深以为然。 人类拥有狗这样忠诚而勇敢的朋友,难道不是人类的福气吗? 所以,如果你也养了一只狗,请一定好好善待它。因为它值得你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