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巧判案 文/赵元波 清朝时期,赵芥堂任苏州县令。 一天,有个老头状告自己的儿子不赡养他,让他饥一顿,饱一顿。这涉嫌“不孝”,罪责不轻,赵芥堂不得不认真对待。不过,赵县令发现,这个老头红光满面,不像是经常挨饿受饥之人。在感到蹊跷之余,一时也无法凭一面之词随便做判决。于是就让老头先回家,一个星期之后再做决断。 一个星期后,赵芥堂让人把老头和他的儿子带到大堂进行审理。没说上几句话,赵县令就对这父子俩说:“这样吧,你们每人拿上一百钱吃过了饭后我再问。” 等父子俩吃过了饭再回来时,赵县令先问做父亲的:“吃过了吗?”做父亲的答道:“吃过了。”“拿走的一百钱都吃光了?”“是啊,都吃光了。”赵芥堂再问做儿子的,只见这做儿子的战战兢兢地交回八十多钱,原来他只吃了十几钱。 赵县令收起这八十多钱,指着做父亲的厉声喝问道:“你这刁滑小民,赚不了几个钱,吃顿饭却要花掉百钱?看来不是儿子不养你,而是满足不了你的贪欲!”随之招呼左右,要杖打他一顿。一旁做儿子见要杖打自己的父亲慌忙下跪替自己的父亲求饶,性情之急,胜过他自己挨打。 原来,在中间的那个星期之内,赵芥堂派人打听过了,做父亲的好赌,成天没事做就去赌钱,赢的时候少,输的时候多,欠下了一屁股的赌债,前段时间就打起了自家耕牛的注意,想把牛卖了去还赌债,无奈儿子坚决不同意,于是就想到了到官府状告儿子,迫使儿子答应卖牛,没想到,弄巧成拙,被赵县令识破,审出了实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