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杀回扣风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回扣风愈刮愈烈,令人忧虑。 如今各种回扣,花样百出,名目繁多。许多商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以“促销费”、“宣传费”、“协作费”等名义,在账外暗中给采购人员及有关单位现金或实物回扣;有的直接同售货员挂钩,以“劳务费”、“辛苦费”等形式给回扣;有的以“参观考察”为名组织购销人员和有关单位领导去外地旅游。 一些单位将回扣作为“补充收入”,存入“小金库”,美名为“给集体谋福利”。有的则悄悄地将回扣塞进自己腰包。有些单位领导和购销人员公开伸手要回扣,以回扣的多少作为购进商品、承包工程的“标准”,致使回扣比例越来越大,有的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一些单位还专门制定内部文件,规定回扣比例。 眼下回扣风愈刮愈烈,无孔不入,已经蔓延到各个角落,渗透到各行各业。采购商品要回扣,购进药品要回扣,承包工程要回扣……几乎不给回扣就办不了事,就寸步难行。 回扣是市场经济的一颗毒瘤,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的帮凶,是迫使物价上涨的恶魔,坑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败坏社会风气,同时也孽生了一批腐败分子。此风不刹,人民遭殃。 据报载,上海市卫生局明确规定,给回扣和拿回扣一律以行贿、受贿论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绳之以法。他们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狠刹药品购销中的回扣风。但愿自治区各行各业,上上下下,一齐动手,像狠刹公款吃喝玩乐风那样,刹一刹回扣风! 199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