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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未拥有
 
 
修改时间:[2016/12/17 19:07]    阅读次数:[470]    发表者:[起缘]
 

   夜里与友卧谈,说起服装,说起男女,说起书籍、花草。是什么精神因素,使一个人对这些物什或人的喜欢热度,从执念到平淡再到最后的厌倦,我俩有了一个共识,那就是拥有。

   一件衣,女人见了第一眼就喜欢了,用服装店老板的话说,“这就是你的菜了,简直就是为你一人量身定做的!”女人两手提着衣服比在胸前,可不是吗?这颜色这款式,与我的身段多恰合,与我的气质多适配。衣服还未试在身上,拎进试衣间时,女人就有些小激动了。待衣服穿在身上,临镜照伊人,三百六十度转身,美得无一度死角哇!穿着它去同学会定是要惊艳四座啊!女人一年至少该有一天得对自己狠点吧,买了!拿了盖了戳的销货单,伸手与店员手里的服装购物袋做交换,彼此将接未接的时刻,是最快乐的,就算说是最兴奋的,也不为过。回家的路上,天更蓝了,风更轻了。然,在自家穿衣镜前再试,镜子里裹了女人的它,也不过如此,一件衣服而已。

   一本书,最爱读,莫过于韶年时的课堂上,将内页夹了“琼瑶”的语文书,立在课桌上。直到老师的粉笔头儿掷过来,斯人还沉在故事里。夜里,橘黄灯下一倩影,手捧一本外国名著,读到妙处是要做手抄的,娟娟文秀笔迹落于粉色纸笺,陶醉啊。年少时喜欢的书,多是传借来的,那书已经千人阅万人摸都难说,可是那又怎样呢?我喜欢呀。爱书,终是被主人讨回去了,可是,还人爱书,手留书香啊。想要的都拥有,才是快乐的终极,那么,把年少时想要而未得的书籍都拥有吧。虽已过了言情年纪,但名著总该踏实地拥有几本吧?做几回一手读者吧?于是,斯人出门,高跟鞋踩着白亮阳光,咔咔咔,到书店洗劫一次,书把手袋装得满满的,心也有了撑着的感觉。回到家,拆开精美包装,轻掀书页,合上,再掀,再合上。反正都读过,反正已经是自己的了,情节还依稀于心间呢,来日方长,以后有的是时间,晚读慢读,未为迟矣。于是,斯人藏了书,书落了尘土。

   一盆花,最喜欢是在搬新居的酷夏时节。傍晚,我骑一辆单车在街巷晃悠,车轮被一阵花香绊住,是花店门前摆放的一盆夜来香。起初,我并不认识此物,矮,没型,柳叶一样的叶子,花身像被人撒了满枝的碎木屑,让我怎么也难以把它和“夜来香”这仨字拉扯上关系,我近前一闻,正是这满枝的“碎木屑”发出的勾人香气。我说,买了!那掏钱的果断劲,倒像是一个擅于怜香惜玉的男子,遇了一个温婉可心的女子,把不娶她回家视为对美的浪费。夜来香摇摇摆摆挂在车把上,我吭哧吭哧搬它进电梯,在客厅选一个最醒目的席位,将其安坐。晚饭过后,七八点钟,客厅里,这一阵香强过那一阵香,那一阵香又席卷了这一阵香,香气此起彼伏,预放还收,预收还休。躺在沙发上的我,眼睛倏地瞥向席位上的夜来香,你香疼了我的鼻子了,我对着这株植物低语。也许,应该去厨房?或者去卫生间?我搬走了它。待到清晨,花瓣闭合,我再将它搬回了客厅。晨来夜往,终是折腾够了,最后,我把它搬到了楼道。香气渐渐淡去,再看到它时,已是株身的萎谢,我第一次对一株植物添了歉意。

   一个人,大抵都是有着与生俱来的爱人的能力的。所经受的,所耳闻的,所目睹的,无非也是爱的故事。当初爱的,后来不爱了的故事。也许,后后来又爱了的故事。又也许,后后来,也没有过也许。深夜,一个女子在对我的诉说里痛哭,哭过吧?我想是的。敲出的字都能摁出水吧?是泪水,她和他不爱了。她做错了,懊恼得哭么?他做错了,她恨得哭么?很难说,错,即使有错,大概也应该将这个“错”分给时间一些。世间男女,爱到浓时,谁没听过三两句三两年的“我爱你”?恨不能一夜白头,生同寝死同龛呐。时间怎么这么慢,快点,再快点,一睁眼一闭眼就是一生一世不好吗?时间,慢点再慢点,停在你说爱我的那一刻更好哇,闭眼睁眼你都还在身边,永远的白衣盛年,永远的白裙婵娟。可是,仿似一个转身,春草没在女人窗前发芽几回,秋叶没在女人肩头旋落几回,他连同他的誓言,就远去了,远去了。人都还新新鲜得活着,只是,爱变质了。一生太长了,说好要一起跑完这一程马拉松的,可是疲惫,喘息,少氧,无所触及的中途养心补给,他失去了耐力,缓步走出了跑场。女人,还是那个女人,只是拥有了,长期拥有了而已。

   好看的衣服挂在盛世街头的橱窗里。悦目的书籍,绕遍各大实体店都没有,各大网店都缺货。赏心的花草长在了不可采撷的花园里。永远爱你,起初听起来是那么回事,日子久了就去怀疑那四个字是一个圈套,或是剧情需要。爱一个人,不同居,不结婚,甚至连亲吻拥抱都别有,一句“我爱你”都别有,一切喜爱的进行式都要节俭式。最好未拥有,拥有,是厌倦预埋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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