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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书志
 
 
修改时间:[2016/10/14 22:07]    阅读次数:[430]    发表者:[起缘]
 

   我近来很喜欢赠人书籍。印度古谚里有一句名言是“赠人玫瑰之手,经久犹有余香。”,依此理,我这赠人书籍之手,经久便也能留下墨香了。

   殊不知,赠人书籍可是一桩大学问,尤其是在如今这个 书籍已经成为一件被摆放在橱窗里附庸风雅的“廉价的奢侈品”的现状里,赠人书籍很容易就会弄巧成拙,往往吃力而不讨好。要送不熟悉之人书籍,便完全成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如若知道对方职业职位,便还有一线投其口味之门缝,赠 与对方职业相关的书籍,总不会落到“差之十万八千里”之惨境,不过这也的确是存在着相当风险的,对方爱好其职业是再好不过,如果对方对待其职业是麻痹状态或更甚者是厌恶状态,其职业于他(她)而言,只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迫于无奈而接受的求生活的工具而已,我再赠予他(她)相关书籍,就会变成一件摸老虎屁股的危险举动。赠熟悉之人书籍,虽能摸透对方品性,但也得分情况而定。若对方是常常读书、爱书之人,那是最理想的状况,只要翻一翻他(她)近日的书单,晓其近日常读何类书籍,尤好哪洲哪国哪位作家,偏喜哪类风格,只要稍微留心作些观察,便能收到“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的双方都欢喜的局面。若对方是不喜读书之人,想要将他(她)带进无穷无际的书海里,着实需要花费一番苦硬功夫。首先,你得让他(她)明白:书本不是无用之物,是于心于身都大补特补的神奇药方,有了书籍,还可省去在市面上各种虚假宣传广告里辨别真假“补品”的劳力与脑力。其次,你还得让他(她)知道:阅读不是一件浪费时间的闲事,丝毫不用担心一个小时会损失多少多少金钱,今日通过阅读汲取与累积起来的智识,会深深扎根进一个人的谈吐与品性里,会成为他(她)日后不论是会议里还是合同谈判里的“神来之功”。只要打通了这两根经脉,就算他(她)不会成为痴迷书籍之人,但至少也不会是厌恶阅读之人了。

   作为一名赠书界的纯情小白,闹些笑料出来也是在所难免的。比方说,因为??在我朋友圈里留下一句“我要回山窝里去,修身养性。”,这“修身养性”四字让我即刻联想到自己书库里有本《闲情艺致》,便不管对方意愿如何,马上送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以一个正常人阅读普通难度的母语文章的速度为24000-40000字每小时来计,她大概只翻了一下封面。事后想想也着实可笑自己的“任性”与“不过脑子”,对于一个典型的跟着发家致富的父辈从农村住进城市,在物质优渥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90后小姑娘,送她一本明星的八卦杂志才能中其下怀,关于什么安迪·沃霍尔的作品,关于什么艺术品链接上的各个环节,关于什么创造艺术作品的艺术家:国画家、油画家、雕塑家等,关于什么艺术品收藏与拍卖市场,就算只是浮光掠影般浅显易懂的文字,于她而言,都未免太过枯燥与无趣了。又比方说,近期有了深刻觉悟而不自觉感慨“书本可真是个好东西啊”的娇丫头,我若不管三七二十一赠她心理学类与哲学类深奥难懂的思想类书籍,她大概会“一不做二不休”即刻来个回马枪,反讽我几句,对于要给一位有了两个孩子的家庭主妇选书,亲子类的儿童读物最适合不过了。

   反之亦然,别人送我书籍,也得此理,投我所好。某一日,丫丫突然问我是否喜欢她最喜欢的林清玄的作品,我实是颇为苦恼,犹豫片刻,只能回答她:“我喜欢沈从文!”

   更有某一段时期,正值我情绪低落、食无味、睡无眠、思之生活索然无趣的日子里,二师弟一次大怒之下,扬言要烧掉我所有的藏书,尤其点名《红楼梦》为罪魁祸首。他总以为我凡事“退舍三尺”的消极处世态度,尤其是“宁为玉碎 不为瓦全”的爱情观取向的源头,是深受《红楼梦》里林黛玉所影响,才逐渐成型了我这“作死犯贱强不回头”的性子。在他一直力求进取的生活方式里,他是实难接受,林妹妹实在是一个相当可爱的天外仙人。若以他此种言调推演下去,是不是就连“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的老子思想,也可以一并否定掉呢?他或许没有时间去想一想,人类世界里,若每一个人都只求进取,没人退舍的话,天道循环生息不止的大自然规律又何以太平延续?

   前些时间,娱乐圈里有一桩听起来很像是“风雅”的逸事,便是郭德纲与曹云金的“文字大战”。谁输谁赢局外人没人关心,看瓜群众图的就只是一个热闹与好看。回到文字圈里或是书本里,此等“风雅逸事”实是屡见不鲜:“个性张扬”“满口荒唐言”的散文作家梁遇春先生曾在他的《做文章同用力气》一文中针对胡适先生提出的“我总想对国内有志作好文章的少年们说两句忠告的话,第一,做文章是要用力气的。”一言论,是如此反驳的:“胡适之先生到底也免不了有些高眉(high-browed)长脸孔(long-faced)了,还好胡子早刮去了,所以文章里还留有些笑脸。 ”又如他还在《还我头来》一文中如此写道“我从前曾想抱尝试的精神,怀疑的态度,去读哲学,因为胡先生说过真理不是绝对的,中间很有商量余地,所以打算舍胡先生的大道而不由,另找个羊肠小道来。现在给胡先生这么当头棒喝,只好摆开梦想,摇一下头——看还在没有。”又有如文坛里颇为著名的“南云楼风波”里的两位主角林语堂先生与鲁迅先生,从昔日好友反目成仇,相互对骂“畜生、神经病”,庆幸的是结局可算是良好的,在鲁迅先生逝世后,林语堂先生还特意写了一篇《悼鲁迅》的文章,说了他和鲁迅先生的关系:“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与鲁迅有轩轾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若鲁迅先生泉下有知,是否也算了了他生前一桩憾事呢?

   瞧,书本也可以如此诙谐有趣!可以如此动人心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