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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了,阿桂
 
 
修改时间:[2016/06/10 23:07]    阅读次数:[464]    发表者:[起缘]
 

   月光倾城,暗香盈袖,往事在清浅的月光中悄然绽放。而那往事就如同刚刚打开窗迎面而来的风一样凉爽。以至于,那个瘦瘦的你,那个喜欢追潮流的你就出现在眼前。

   而我们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2012年的8月31日吧!而见面的情景 ,早已忘得一无所有。现在的我,只记得你住在我旁边的那一个床位。在高一一年的无数个夜晚,我们都是头顶着头步入梦乡。

   到高二,我们开始分班。喜欢书法的你进入书法班,而我就选了文科。从此,我们不在头顶着头睡觉。然而,不在同一个宿舍,不在同一个班上学,一年的友谊就断了吗?它没有,它没有因为分班而让我们的友谊画上句话。而是让友谊更上一个台阶,以至于他和我的友谊让所有人都羡慕。

   他们羡慕的是,我可以交到一个愿意为我下田的兄弟。他家已经有10年不种田的了,然而却愿意跟着我放假回家种田。一个写字的手,认识我后,却干起了农活,现在想起心中都有点愧疚吧。他到家我家,只见他不怕我的婶婶们嘲笑,也不怕我家的路途遥远,更也不怕三月水的寒,依然跟着我在田野上浸泡着自己的皮肤。

   他们羡慕的是,我可以交到一个无话不说的兄弟。那些年,他知晓我心中所有的秘密,我也知道他心中的秘密。我们一起讨论自己喜欢女生的点点滴滴的经历。我们一起畅谈自己的梦想,自己的未来。我们一起学*地理这门课的心得和经验……

   他们羡慕的是,我可以交到一个怎么玩都行的兄弟。现在记得,那年我们一起去会见网友的经历。在市区公园里见面时候,那种尴尬的情节。现在记得,那年我们一起合作唱冷漠(小三)经历。那次是一个有很多女生在ktv一起唱歌的包厢。我们也不管她们的感受,就一起高歌冷漠的(小三),唱得让那些女生都觉得好听,觉得我们两个好像刚刚失恋似的!现在记得,那年弄掉他眼镜的经历。那是他第一次,来我家玩的时候。因为我的不小心,让他的眼镜掉进水里,然后怎么都找不到,后面也没有给钱他买一副新的。这件事,他可能早已忘记了吧。因为他当时都说不是我的错,也不收我的钱,让我此刻都觉得愧疚和不好意思。

   他们羡慕的是,我可以交到一个愿意陪自己说走就走的驴友。那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在2015年劳动节放假。我们在离高考,还剩一个月多一点的时候,就任性的下了广州。而那次旅行,我们就造就了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出省城是和他去,第一次搭高铁是和他去,第一次搭地铁是和他去……多得我都说不出那么多的第一次。其中最搞笑的还是在广州搭错公交车和地铁,搭错就算了,还搭不到地铁入口。现在想想都觉得很可笑。可笑的是,我们两个自以为地理是我们高中那么多门课的骄傲。居然会搭错地铁,还错得那么离谱。为了找那个地铁入口,看着手机上的坐标越走越远。就那样,回来又离开,走了好几遍,才找到入口。然后我们两个就一直在地铁上笑,笑到我们下车。我们笑自己是那么地愚蠢,还自认为是地理高手。而那一次旅行,最记得莫过于住了一个288元的宾馆房。那288元的房,还是那家宾馆最便宜的最后面的那个特价房。那一晚,我们都在惊讶老板的黑心。而他却只给我们那样一句话“再晚就没有房了”。让我们在又气又恨的心里下交钱,害得我们回来的时候只留下了两张车票(去的时候买好回来的车票了!

   我们两个在一起的经历太多太多了,在这里就不一一去描写了!现在,就说说他这个人吧!他在家是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这些都是我去他家知道的。谈起去他家的经历,最让我感动和佩服的莫过于他的那个家风。他家是我去过乡下所有家庭,唯一一个把家里最好的那间向南房(大房)让给老人住的!可想而知,他们家的那个孝顺老人,尊敬老人的优良传统做得是那么地好。

   现在,谈起他这个人,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字。他的字,那才叫是字。有他在我们班,那个黑板报第一名就是我们班的!他也是我所有的朋友,记得所有名字的同学,字最好的一个。

   现在,谈起他这个人。字写得好以外,穿着方面是绝对赶得上潮流的!那头发,一般光秃秃到顶,一般长发三千。让你看见他,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还美其名曰那叫“艺术”,来句,你不懂的!

   现在,谈起他这个人,我想说得还有很多很多。可是,此刻只见夜以深,人以静,就不一一细说。让它合成一句话“即使高三三年的青春考不上大学,但是能认识你,那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