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读大冰的书是在高考倒计时百天的动员大会上。主席台上老师用仍旧激昂的语调读着千篇一律的誓词,同学们在班主任的默许下利用这段时间看英语,而我躲在人群里偷看着《乖,摸摸头》。 在老师正讲着即将来临高考的严峻形势,同学们悄悄背着单词的时候,我还沉浸在大冰那个幸福感爆棚的“大冰的小屋”。想着辍学旅行,背着背包,以梦为马,浪迹天涯,去“大冰的小屋”喝风花雪月的啤酒,听一听雷子的弹唱。我开始向往那种可以朝五晚九又可以浪迹天涯的洒脱,向往在陌生的地方流浪结识志趣相投的朋友的生活。 再次看《乖,摸摸头》和初次一样的是故事仍然真实,但却在大冰幽默诙谐的字里行间感受到了辛酸。不禁想起大冰在一档栏目中的开场白“我叫大冰,是一名主持人、画家、银匠、歌手,相比于这些标签,我更喜欢背包客这个称呼。几年的时间,我断过三根手指、一只手腕、两根肋骨,一到了秋天必须要穿靴子,因为在爬雪山的时候把脚后跟冻坏了,剜掉了一块肉”。我想台下的听众和我当时都感到惊讶和担忧。而他说这话时的表情是那样的自然洒脱,好像在讲述一个陌生人的故事,丝毫没有经受苦难的痛苦和哀怨。 书中的故事也是如此,这些故事的主角有的是天涯过客,有的是流浪歌手,也不乏浮世散人,江湖游侠,当他们都是幸福的人。椰子姑娘平凡又持久的爱情让我感动,豆儿倒追成子的勇气也让我倾佩。成子说的对,没有哪一种生活方式是自带原罪的,如果没有试过怎么知道那不是你应该要过的生活。 这时我才发觉,可能之前我想浪迹天涯的态度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的,因为我还没有过真正朝九晚五的日子,也没有正真体会职场和社会能给的各种感受,辛酸或者满足。我们没有大冰的阅历和生活感悟。大冰的十年是流浪式的生命体验,他在用最朴素的方式体验生命。他爱民谣音乐背包旅行,混迹西藏多年,算是第三代的西藏拉漂代表人物之一,甚至在30岁后皈依禅宗。正因如此,大冰的文章像一首有灵魂的歌,文章也是灿烂干净。而我们喜欢那种生活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我们向往却过不了。我甚至怀疑如果真的可以,我是否会像大冰一样露宿在拉萨街头也会感到触手可及的幸福。 其实,不管我们如何选择,都会为大冰和大冰故事里的人生而感叹世界的丰富多彩。无论我们当下的生活怎样,幸福都会像一阵风裹挟着另一阵风,一朵云幻化出另一朵云,触手可及,永不停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