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一首歌曲比喻成一个人。则曲为样貌,词为内涵,唱为装饰,一首歌大概品味如此。之所以能叫歌曲,曲占一大部。而我们对一首歌曲第一印象也是从曲子的优雅动听程度来下结论。曲也是三者中代表性最广的。一首 曲的感情色彩可以灵活性的增大跨度,你很难仅仅用几个形容词来定义它的感情色彩。但大体的冷暖色调是摆在那的。而好的词是善于把歌曲中最强烈的感情色彩完美定义并加以延伸的。越过岁月对旋律的淡化,情绪对旋律 的疲劳。在多年以后,我们可能会反过来因为歌词而重新喜欢听一首歌。所以如果旋律是一盘香喷喷的红烧肉让人大快朵颐,而歌词恰恰能够去其腻感。歌词与旋律与其说相互映照,不如说互相平衡。旋律带给歌词即视感,歌词留给旋律生命力。所以一个人来完成词和曲是最能准确表达创作的原始情怀。在一曲乍听之时,我喜欢自主的创造性的续接接下来的旋律,然后产生出差异碰撞后的新奇感。数遍之后,这种差异性便消失,你或者喜欢上这 首歌,或者不喜欢。唱腔对一首歌来说犹如一个人的衣服。不是最贵的衣服就是最好的。而是最适合你气质的衣服是最好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唱功了得的人错误的唱了一首不适合的歌照样得不到掌声。不同的人唱同一首歌 能给人不同的观感。 罗大佑的歌年代离我有点远,相对于他的曲我更喜欢他的歌词,从他的歌词中我能够感受到他那对生命的坦诚和严肃,对时代无解的质问和诉说。那种磅礴大气,那种审视高度,为我们呈现着生命的厚度。在流行的喧嚣处, 款款深情。“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一句话说尽了红尘往事。生命可以超越凡俗的是是非非;生命可以越过岁月的无情摧残。最终留下来的是真性情的感动和温暖。 有些人,有生之年都不会明白。 李宗盛的歌用一句话来概括:平凡中提炼出的不凡。真实的情感配上简单的道理再通过艺术的贯穿,就能够让人感动的涕泪横流。人生最大的智慧就是简单二字,李宗盛大哥的歌不温不火确首首经典,那种简单的姿态让人肃然 起敬,就像他那首凡人歌里唱的: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生活中的我们太多的束缚枷锁,而这枷锁和束缚的源头大部是人心的复杂。抛去示人的伪装,转过身来却被那简单的真情感动的一塌糊涂。如果说最懂生命的歌者 是罗大佑,那李宗盛就是最懂生活的歌者。 周杰伦的歌最初是淡化了词的角色,在词与曲有所冲突的时候,他便用饶舌和任性的率性淡然化之。音乐在他手中只是一个字‘玩’,甚至无厘头的玩。旋律已经被他玩到极致,从第一个音符一直惊叹到最后一个音符。这种 华丽的调调无处他寻。他的饶舌是唯一在多年以后,仅仅通过旋律就能让人再次疯狂爱上的。幸运的是,方文山的词不仅没有给这种华丽的旋律拖后腿,那种天马行空的歌词完美的融进了律动,可谓平分秋色。你可以去听听 娘 子 这首歌,你就会惊叹这是由两个人分工完成的一首歌。而后来的中国风歌曲的合作也见证了两人的默契程度完美无瑕。这种中文特有的饶舌也成为杰伦最有代表性的特点,成为开创性的周氏风格。而这种饶舌的优秀一定程度 上也掩饰了杰伦慢歌的光芒。方文山的歌词画面感强的像一部部电影。每一张周杰伦的专辑都有一句让人感动的画面。“说着一口吴侬软语的姑娘缓缓走过外滩”“喜欢在人潮中你只属于我的那画面”“最美的不是下雨天 ,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海鸟跟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这画面感配上华丽的旋律只有惊艳二字,秒杀一切少男少女。惊艳之余,不可否认的是,杰伦跟文山的音乐缺少一点情怀在里面。但每人都有他所擅长的东西。周杰伦写不出 大气磅礴的东方之珠,同样,罗大佑也写不出华丽低调的以父之名 岁月浅浅,追忆如歌。经典流行于时代是因为,流行是大众精神面貌的反相。我们对于老歌不仅仅是喜欢,更是一种时代情怀。就像60后喜欢民乐,70后喜欢民谣,80后喜欢摇滚。时代更迭,流行止而经典永恒。 悠悠青史,正如长歌。音乐正如一本娱乐史书,他跟文字史书有异曲同工之妙。而音乐的受众面显然要广阔的多,且接受程度也容易的很。那一个个的老旧唱片正如一个个的音符,在历史长河的五线谱上沧海桑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