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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二的精神世界
 
 
修改时间:[2015/11/21 20:07]    阅读次数:[492]    发表者:[起缘]
 

   本文不仅是在论述“三分之二”的概念,更是在谈“精神世界”的美好与丑恶。

   (一)

   莫嘉筠一回家就向我抱怨,“蔡昊哲,公司里有人欺负我,有个小人故意设计陷害我。”我得知只是轻微的损害,过去就没事了,可是莫嘉筠连续几天都闷闷不乐,于是我告诉莫嘉筠,曾经也有人这样对我,但是我依然能很快乐的生活,因为我的心中建立了一个“三分之二的精神世界”。

   做人要面对现实,但是把哪些现实作为自己的精神世界,而把哪些现实排除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之外(仅是承认其存在),这是可以自主选择的。

   事物分为三种(也就是“三分之二”的“三”):“正面的事物”、“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负面且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可以把“正面的事物”作为精神世界的组成,而把“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排除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之外,也就是可以看得开、放得下、不在意,但是如果把“负面且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也看得开、放得下、不在意,那么这显然是不行的,因此不得不把“负面且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也作为精神世界的组成,因此,三种事物中,只有“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排除在精神世界之外。

   如果把“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也放入精神世界中,在生活中,这种负面因素就会经常的、频繁的消减“正面的事物”(例如:快乐、美好),从而使“正面的事物”无法存在,或者不能较高程度的存在。(“负面且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虽然也会消减“正面的事物”,但是不会经常的、频繁的出现,可能一生都遇不到几次。)

   说明1:“看得开、放得下、不在意”在有些情况下,不是指不管,而是指心中没把该事作为影响心情的事来看待,觉得小事一桩。

   说明2:如果“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会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那就不能看得开、放得下、不在意,而也应属于“负面且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

   (二)

   “精神世界”分为四类:

   第一类:我对我的精神世界有着很严格的要求,我的精神世界绝对不允许“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进入,因为这些负面事物会消减我的精神世界中“正面的事物”(例如:快乐、美好),我这是在最大程度的保护我的精神世界中“正面的事物”,但是“负面且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我不可能不在意,所以不得不加入我的精神世界,因此我的精神世界是由三种事物中的“正面的事物”和“负面且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这两种组成。

   第二类:丑恶的人也有一个“三分之二的精神世界”,但是组成的成分不同,丑恶的人的精神世界由“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和“负面且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这两部分负面事物所组成,而不包括“正面的事物”或者只包含很少量的“正面的事物”。

   第三类:不丑恶,但是心胸狭窄,斤斤计较的人,还有那些很悲观的人,则会有一个“三分之三”的精神世界,既“正面的事物”、“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负面且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都具备,但是由于“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经常的存在、频繁的存在,那么精神世界中“正面的事物”就会被“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经常的消减、频繁的消减,最后“正面的事物”比例可能就很少了。

   第四类:儿童也有一个“三分之二的精神世界”,因为儿童没有见过或经历过“负面且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所以儿童的精神世界可能由“正面的事物”和“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这两部分组成,但这是不稳定的,一旦遭遇了“负面且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可能就会承受不起,无法适应。

   (三)

   阴阳生万物,有阳便有阴,所以有美好,就会有丑恶,这是自然规律,所以从本质而言,丑恶并不是丑恶的人自身造成的,而是自然规律安排的。阴性的事物会体现阴性的特点,这也是自然规律,所以丑恶人做坏事就是自然规律。

   说明1:丑恶的人为了人际交往,会装作不丑恶,但是他的内心依然是丑恶的。

   说明2:美好的人,30岁以前(尤其是童年),由于情感或智力可能还不够成熟、不够稳定,受到一些负面刺激后,可能会做出丑恶的事,但是30岁以后通常就不再做丑恶的事了。

   丑恶的人不是天生就想要做丑恶的人,而是自然规律安排他做丑恶的人,“有阳便有阴”的自然规律安排一些人做美好的人,就必须安排一些人做丑恶的人,美好的人抱怨自己被丑恶的人伤害的时候,仔细想一想,丑恶的人其实才是遭到最大伤害的人,因为一个生命来到世上,既可能被自然规律安排做美好的人,也可能被安排做丑恶的人,可是有些生命被自然规律安排做丑恶的人,而没被安排做美好的人,可以这样说:丑恶的人伤害了美好的人,而自然规律却更大的伤害了丑恶的人。丑恶的人一生是很不幸的,因为世间有很多正面的事物(例如:爱和美好),丑恶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感受和理解,爱和美好是人生的根本意义,丑恶的人可能连人生的根本意义都没了,可见自然规律对丑恶的人的伤害狠到了什么程度,这样对待生命,我觉得太残忍了。

   有些丑恶的男孩追求女孩,不是因为人们常说的那无法言喻的“吸引力”,只是为了美貌、生理需要、面子需要,而不管女孩情感的美丑,有些丑恶的女孩追求男孩就是为了钱,这样的男女恋爱,表面上是爱情,其实本质就是相互利用,这样的爱情,爱的深度、专一的程度、依恋和珍惜的程度、关心和守护的程度、奉献的程度、美好的程度可能都很低,甚至可能就没有而装作有。

   俗话说“世间不缺少美好,缺少的是感受美好的心灵。”丑恶的人没有这样一颗心灵,美好就在身边,可是却看不到,而把那些丑恶的事物看的清清楚楚。

   (四)

   动物世界中,羚羊被狮子捕食时,如果我是那只羚羊,我就不会恨狮子,因为狮子捕食羚羊是自然规律,而不是狮子的错。

   战争时,有“优待战俘”和“尊重敌人”的规则,战俘是敌人,为什么还要优待和尊重,因为侵略战争从表面上看是人主导的,该怪罪于人,但是本质上,侵略战争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规律,也就是自然规律,侵略方的战俘虽然是敌人,但是战争不是侵略方的战俘个人的错,所以依然要“优待战俘”和“尊重敌人”。人类社会中的各种斗争就好比是无形的战争,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也是自然规律,所以要懂得尊重敌人,一般情况下,不要仇恨敌人,因为从本质而言,不是敌人的错,而是自然规律的安排。

   对“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看得开、放得下、不在意的人,占据少数,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潜规则(这也是常有的自然规律),为人处事的标准是由大多数人定下的,那么对“负面但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事物”看得开、放得下、不在意的人,可能被一些人认为是怪人,甚至被认为是傻人,这也是自然规律,所以不要有怨恨,如果要怨恨就怨恨自然规律吧,不要去怨恨人。

   附:矛盾普遍存在,世界上一切事物可能都是矛盾支配的,所以我用“美好与丑恶”的矛盾来论述本质。

   常见的矛盾:正与负的矛盾,正与反的矛盾,有与无的矛盾,实与虚的矛盾,开与关的矛盾,增强与减弱的矛盾,动与静的矛盾,进与出的矛盾,吸引与排斥的矛盾,吸收与释放的矛盾,合与分的矛盾,热与冷的矛盾,亮与暗的矛盾,大与小的矛盾,长与短的矛盾,重与轻的矛盾,内与外的矛盾,上与下的矛盾,左与右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