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爱不爱我不得而知,反正我从不爱狗。然而家居乡村为看门守户之需,无奈从亲戚家领养了一只模样清新的雌哈巴狗。 它有一个恬静的名字叫莎莎,还有个擅长捉老鼠的特殊本领。这一切都无法改变我对它的厌恶。 我一直以铁索将其固定一隅,上无遮风挡雨的片瓦,下无栖身活动的可意环境,就连饮水进食也全凭主人的随心施舍且从未有过专用器具。 入夏以来,天气炎热不说,家中还发现了不少跳蚤。母亲和妻子都把罪魁祸首定向了莎莎,我仔细观察的事实证明了大家推断的无比正确。更让我大光其火的是,正值脱毛季节,院中角角落落一地狗毛,不堪入目,风起时飘舞不定,究竟归于何处不禁使人浮想联翩。 于是,经我提议,全家一致同意:告知亲戚,放还莎莎。 已经有许多日子了。莎莎也会偶尔去亲戚家串一下门,但忠诚守护的仍是我家。家人出入,必迎来送往,狗耳朵就是灵敏,只要你回家的脚步走进了约50米的范围内,莎莎便开始不停地唧唧咛咛,来回跑动,如果大门可以出去它立马箭一样飞奔而出,准确地找到主人,围前跑后的撒欢。母亲的三轮车只要放在外边,它必卧其侧,悉心看护。这些作为令家人赞不绝口,也使得我这个历来讨厌狗的人深受感染。亲戚及我家人付出了很多努力想逼它回到原先的家,都无济于事,谁也无法改变莎莎的决定(我推想的):它爱上了这个并不奢华的家,也把长久以来并不友好的家人当成了自己的主人。 因之,我彻底放还了莎莎的狗身自由,再不羁之以锁链伺之以劣食,而是任由其随性而动。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院内的自来水龙头有滴漏现象,情况并不严重无需更换,但节约起见,我找来了几个桶轮番接水。好家伙,不到两小时就能接到满满一桶,几乎顾住了除洗衣之外的所有生活用水。如此细算,一年还真节俭不少,谁说不是呢。 就在今天的黄昏时分,莎莎随我在外??一圈,一进家门它“哧溜”蹿到天天节水用的水桶旁,熟练地抬起前蹄趴在桶沿上,头扎进水里,旁若无人地享用我们一家人一直以来用以煮饭洗菜的水。 此情此景,不由让我猜想出无数次相似的场面。怒不可遏的我信手抓起砖块狠命地砸向毫无防备的莎莎。没砸中,再砸;砸中了,还砸;你躲你逃跑,我追着砸。不知道惊恐万状兼一脸疑惑的莎莎究竟挨了多少下,只晓得我的万丈怒火难见稍熄。平生慈悲为怀的母亲看我发疯了,立即开了大门护着莎莎促其逃之夭夭。 入夜了,没有听到大门外像往常一样莎莎咬路的叫声。母亲说,它是难心了,不回来了吧。或许,我也不知道。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自省。 莎莎有错吗。没有。它只是条狗,没有思想,因此并不具备灵长类超常的认知能力。对它而言,原先饮用的人类的生活废水或雨水跟被大家目睹今天黄昏享用的人的饮用水并无二致。 它喝水的原因唯一:渴。 它饮水的原则是:就近且够得着。 它绝没有故意玷污家人饮用水的企图,不仅如此,还在无时无刻尽自己所能保护和亲近着家人。 相对而言,应当是我错了。 如果不想让狗喝到,只要把饮用水盖封或放在狗上不去的高处就可以了。你的接水桶就在地上,就敞口放着,平素里又没有专门供莎莎饮水的容器和足够的莎莎专用饮水,细究起来,如今发生了这样的事,能怪莎莎吗?即便是它曾多次这样来解渴也不能算是什么过错,难道不是吗? 再者说了,莎莎只是喝了几口家人饮用水而已,经煮沸后对人体健康的确不会有啥损害,既无大碍又何须大惊小怪,难不成还要打死莎莎?七、八十年代的绝大多数人都直接饮用过河水、山泉水等,直到现在仍有不少乡村保留着这样的*惯,而这些自然水,怎就会没有牛羊常来解渴呢,蛇鳝螃蟹之类游弋其中是绝不可避免的,也没见有什么严重后果。 如此想来,认真计较的话,人几乎无水可饮了。 果能这样较真吗,那是真不能。人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也是生态食物链上的一个环节。换言之,人类必须视所有生物为朋友。朋友安好,则大家相安无事;朋友有难,人类的活动就会受限。正所谓唇亡齿寒。 莎莎确实把我当成了朋友,不,应该是主人;而我从来就没有在内心最深处真正地接纳它。从某种意义上讲,莎莎比我高了一个层次。 唉,思来想去,莎莎的这顿毒打,那叫一个冤哪。 在这个沉静地出奇的午夜时分,我觉得我应该郑重地对莎莎道一声“对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