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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有点儿二
 
 
修改时间:[2015/04/22 09:07]    阅读次数:[491]    发表者:[起缘]
 

  十七岁,又是人生中的一个转折点。我的同伴有的迈入高中的大门,化作“拼命三郎”努力朝着“一举成名天下闻”的方向前进。有的则像我一样,说的文艺点儿是背起行囊,远走他乡。说得通俗点就是卷起铺盖卷,找个铁饭碗。

  我在北方鞋都的一家鞋底厂里“安营扎寨”,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内心无限个小激动。

  厂里工作制度是两班倒,机器二十四小时不停。我从没这么长时间的站着,一天下来我早已头昏眼花。再看看小伙伴们我真是惊呆了--她们则一手拿着小镜子,一手拿着口红,睫毛膏,眼线笔往那稚气未脱的小脸上涂抹。剩下的事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到,她们要去约会。

  十七岁那懵懂的情愫,如果放在学校里,就会被扣上一顶叫做“早恋"的帽子,如果放在我们这群社会小青年身上,则是见怪不怪。

  而我恰恰是一朵奇葩,生长在这个叫做社会的大染缸里“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恋爱本来不关我的事,可我却在她们的恋爱中“身兼数职”。

  护花使者——

  私立工厂在社会风化上管理的很严,怕横生枝节,出些事故。男女可以谈恋爱,但绝对不可以深更半夜出去。似乎恋爱这种事只能够在花前月下中肥沃,难道你见过顶着烈日,牵手压马路的情侣吗?

  于是,我被一只只大小不一,但绝对纤细柔滑的手拉去“约会”——他们像特务接头一样,定个地点,再分别前往,拉上我自然是为了“掩人耳目”,我暗自揣测其真实原因可能还有--用我的平庸衬托她们的清新脱俗,妩媚动人,风姿绰约……

  幸亏我不是光头,否则在这种风光无限的月夜里,我的存在感会使我闪闪发亮!

  漫漫长夜,我不是坐在河边的草丛里喂蚊子,抓蟋蟀,就是在灯红酒绿的闹市区坐在店铺的台阶上看风景,眼睛不好使的还以为我是乞丐。

  真搞不懂,他们就不能选个好点的地方吗?就不能顾及一下我的感受吗?我暗自思忖,把我叫来,又把我支这么远。为什么不让我看一场“高清3d立体激情大电影”呢?唉,不看就不看吧,省得长针眼。

  当然付出总是有回报的,好姐妹嘛。她们总会给我买一根雪糕或者棒棒糖。他们才不会管我打小就不爱吃糖和凉的东西,似乎我大半夜的酬劳还不值这五毛一块呢。

  好,为了能够友谊地久天长我忍。

  替班狂人——

  谈恋爱总是需要花时间的,一天二十四小时,十二小时上班,八小时睡眠,两小时吃饭打整自己,剩下的两个小时怎么够亲亲我我呢?

  于是乎,在这一“产业”的带动下,另一“产业”滋生了。---打替班。(厂里忙不给假,旷工罚款)

  这下,大家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投向我。恋爱率为零的我总会随叫随到。不管我在白天睡觉中,还是在夜晚睡觉中,她们只需轻轻一唤,我立马如诈尸般坐起来,套好衣服,拎着工具袋就往车间走。开始她们还算有良心,给我买好吃的,后来大家*以为常了,就把我最期待的环节给省略了。

  长期睡眠不足,我练就了站着睡觉的独门武功,和小龙女在绳子上睡觉有的一拼。任车间里严寒酷暑,任机器轰隆作响,我照样雷打不动。

  有时车间主任赫然站在我旁边,我会被他强大的气场?震摄醒“你怎么回事?上个白班都能睡着。”他瞪着比牛还大的眼珠子质问我。我睁开快要睁不开的眼睛对他说:“主任我眼睛小,太阳照的发紧。”

  他凌乱。好吧眼睛小能怪我吗?我难道就不想有双大眼睛吗?

  爱的信使——

  那会手机还不像现在这么普及,跟身份证似的,人手一个。qq什么的还不太时兴,发个短信还得浪费一毛钱。

  当然这也是难不住热恋中的男女的,他们用的手段挺武侠的--鸿雁传书。

  不用四处去找什么鸿雁,白鸽,神雕的,眼前就有一个丑小鸭--我。

  我拿着各式各样的信穿梭在男女宿舍之间。男女生串门是被极力禁止的。最多只能到门口把要找的人喊出来。我常常到不同男宿舍,喊不同男孩子。剩下不知情况的人在无限猜测中。

  我这么乐不此疲的奔波着,原谅我不是君子,我是“唯女子只与小人难养也”中的小女子,我偷窥他们肉麻的情书。我被他们的文笔彻底打败,大家文化水平都不高,写出来的东西言不达意。我毫不留情的给他们纠正错误。后来由我执笔代写。看着自己写的情书对白,咋不如看他们写的“垃圾”过瘾捏?

  “安慰妇”——

  有谈恋爱的,就有失恋的,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想得很开,总能一笑而过,也有个别为情所困的。

  因为我是他们恋爱的见证人,失恋当然少不了我的安慰。

  借酒消愁不是男人的权利,这堆小女人也会。

  我在厂里小卖部老大娘惊讶的眼神下一次又一次掐走好几瓶啤酒。她欲言又止,终于开口对我说;“姑娘,少喝点……”我笑笑,出卖朋友是万万使不得的,给她们留点尊严吧,索性嗯了一声。

  总有一张梨花带雨的脸抵着我的被子,鼻涕眼泪一大把。我想制止又不知怎么开口……

  我买了本《笑话大全》给她们讲笑话;拉他们去逛街帮生活不能“自理"的她们洗衣打饭……

  直到她们又投入到下一场恋爱中,我便功成身退。

  后来我从车间调到办公室,工作时间发生逆转,我不再是那些”莺莺燕燕“爱情童话中的配角,我开始极具个性的生活。

  大概我的心和我的年龄不同步吧,偶尔会有男孩子抓住我的手,我会突然反抓住他的手,两眼放光的问:“你想跟我掰腕子?”而不是“你想跟我交朋友?"男孩子顿感手足无措,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就会上演一场汉子与女汉子的较量。难解难分之际,我弓起手肘勾住他的脖子,用脚把他绊倒。那些被我撂倒的男孩子都是君子,没有一个有把我打趴下的冲动。

  所以我安然无恙的活过我的青春年华。

  这么二的我也有糗得发窘的时候。一次在水龙头边上洗衣服,那么小的一块地儿,男女扎堆,洗衣服的,洗头的,洗脸的……我往盆里倒上好些水,再倒上洗衣粉搅出泡沫,趁没人注意悄悄把内衣放入水中,慢慢蠕动。

  “嗨,小妞洗什么呢?哥给你洗。”我心里一惊,听声音就知道是他--经常和我畅谈人生,比武摔跤的男孩。我还没反应过来,脑残的他拿着我的内衣举得老高。

  我的“老脸”顿时红了,我抢过衣服端起盆在众人华丽丽的注视下假装泰然自若的离开。有些事如果当事人采取无所谓的态度,旁观者也不好再兴风作浪,我想。那该死的口哨声和大笑声!

  ……

  我的十七岁和二十岁时这样度过的,无关爱情,却值得回味。

  我的青春有点儿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