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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一个人的村庄】
 
 
修改时间:[2014/08/21 21:12]    阅读次数:[529]    发表者:[起缘]
 

  《一个人的村庄》是新疆作家刘亮程的成名散文集。因为这部书,刘亮程被称为中国二十世纪最后一位散文家。有了乡村哲学家的称号。

  几年来,我一直在读这本书。一直在那个叫黄沙梁的村里闲逛。

  走进黄沙梁,就像走进自己的村庄一样,认识那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虫和那一村的懒人,他们都是我的父老乡亲。那里一丈厚的虫鸣声中,也有我一、两声孤寂地长鸣,那些天才音乐家们都是我儿时的伙伴。在那里,还认识了“闲人”刘亮程。他用一颗善良的心深入到黄沙梁的芸芸众生里,用自己的疼痛,疼痛着那里万物的疼痛。

  他赶走一窝蚂蚁的方式、舍不得打死一只叮咬自己的蚊子的傻气、他对一滩子野花微笑的热情(我忘记自己是其中的哪一朵了,但是,我深信我是那一滩野花中的某一朵)、他对一条骨瘦如柴的狼的怜悯、那一刻,我真担心他把自己送给狼吃。可是他还担心自己踩坏野兔的路。这些都让我感到无比温暖、无比感动。他对每一个弱小生命的尊重,都让我更加敬重他。他说,一条老死窝中的狗和一只爱藏蛋的母鸡是他的老师。而我从他身上学到了,一生一世都享受不尽的谦虚善良的品质。

  我想,如果人人都像他那样,敬重其他的生命,那么,那只大灰鸟也不会在同类中只剩下它自己了。那只独自飞翔的鸟的孤独,深入到我的骨髓,也成了我刻骨铭心的孤独。还有那棵古老而庞大的树根,丢掉繁茂枝叶的疼痛,早已蔓延到我心里,成了我的伤痕!我把那个树根的枝蔓,总想象成我们村南的那棵老榆树。

  活了千百年的树,像盆景一样摆放在大地上适当的位置多美啊!

  以前,我认为自己不要命地喜欢《一个人的村庄》,是因为我也是在村庄里长大,对那里的生活熟悉、亲切。现在才知道,我是喜欢它字里行间流淌着的对万事万物的无限敬重。

  以我现在的人生阅历,我所能理解与感受的到的只有这些。十年后,我也许会找到更多的理由去喜欢这本书。

  现在我写东西,有时也有意无意地学他的风格,我很清楚,那是表面现象,是模仿一个人的*惯动作而已。要想学他骨子里的善良,就得付出一生的修行。

  最后,说一句:所有的生命都安然保持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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