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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最后一道保障防线“失守”
 
 
修改时间:[2014/07/01 23:12]    阅读次数:[506]    发表者:[起缘]
 

   “有一位副部级官员,村干部为了讨好他,一直给他父亲发放低保。这用得着吗?难道一个副部级干部没钱供养自己的老子?说白了就是送人情嘛,这坚决不行!”近日,这条李克强总理“拍桌子”消息被各大媒体曝出。(6月23日 中国新闻网)

   低保,就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保护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生活贫困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弱势群体而制定的政策。可如今,低保政策在某些地方俨然成了“人情保”、“关系保”“富人保”,成了有关系、有身份的象征。但凡能吃得上低保的,不是家里有钱,就是“局里有人”,或者和某个大领导沾亲带故的,而真正生活困难的群众,反而没能享受低保。一句话,能不能纳入低保已不是看家庭贫困与否,而是看有钱或背后有人撑腰与否。这显然有驳于中央制定低保政策的初衷。

   低保依据贫困情况和不同需求,也分了几个等级,每月补助金额依地方水平不同由几十元到百元不等。但低保一般遵循着“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保障金额仅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对普通小康家庭来说或许微不足道,但对生活贫困无收入来源的家庭却或许是救命的稻草。而这能救命的保障金,却仍然有不少人骗取、冒领,甚至“住别墅吃低保”、“开豪车吃低保”也大有人在。这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浪费了社会的公共资源,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伤害了群众的感情。

   究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对低保执行的监管不力。低保的申请上报,审查权最终都握在基层干部的手里,谁符合条件、谁能吃低保都是由基层干部说了算,而对于贫困标准认定的模糊和家庭收入来源的核定不足,造成不少人“打擦边球”、“钻空子”、“搭便车”。而目前法律上骗保、错保的违法成本过低,发现此行为也不过是退保而已,缺乏有力的法律制裁,也使得骗保、错保现象有增无减、越加泛滥。

   如今,各地正在开展低保核查专项行动,彻查骗保、错保,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的同时,也说明长期以来错保、骗保现象严重,亟待“纠偏”,只有这样,才能让低保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真正帮到有需要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