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文章内容
青瓷年·第一盏茗
 
 
修改时间:[2014/03/16 11:12]    阅读次数:[563]    发表者:[起缘]
 

  你提起他的近况,说复读班上女孩子都说他长得帅,问起我和他的那段故事。既然是你问了,我就与你说说。只是要讲,又要追溯到很久以前了。曾有一段时间很不愿提起也无力去面对,现在一切都远了,我坦然着,只是一个说故事的人。时间果然是很伟大的。

  大约是在五年前吧,我很喜欢他。那个时候的他阳光、开朗、幽默,好像有说不完的笑话。他笑起来,还会有一对稚气的小酒窝。我喜欢听他讲话,无论是讲什么,总是能让我发笑,把眼泪都笑出来。在此之前从没有一个让我如此快乐的一个人。迷恋吧,在那样一个小小的年纪,心里面藏了一朵,随时可能开出来的花。我的欢喜卑微到了骨子里。

  那个时候我剪着一头短短的头发,大约你是想象不出的。当时的人也无法想象出我后来的模样。总之,不好看,像个男孩儿,并且很跋扈,一点都不温柔。小学时候被父母老师同学娇宠惯了,还没那么快改过来。直到后面我的性格让我碰了很多次壁,以为会一帆风顺的我,被委屈哭过好多次,这才慢慢磨平我的棱角,改掉“恶*”,蓄起长发,真正做个含蓄内敛文静乖巧的女孩儿来。不过,这都是后话了。在这之前没有很多人喜欢我。所以我喜欢他,仅仅是我喜欢他。没有人知道。曾有日记厚厚一本,藏的都是某某人的名字,一笔一划写下我喜欢你,字迹拙稚却认真。后来这本带锁的日记本被我一页一页撕得粉碎,连同我的心事。大约那些碎纸片还留着吧,不舍得扔,我从未让人看见过。现在一一对你说来。

  暗恋真真是的欢喜又孤独,那段时间我也曾有过。后来再没有谁能长时间让我如此迷恋不已了。大约是年纪长些了罢,大约是,有些事,一次就够了。

  他喜欢的人,是班上长得最漂亮的,性格最温柔的女孩子,也就是当年的班花。正如我喜欢他一样,他也狂热地喜欢着她。很狗血的桥段吧,只是偏偏发生在我身上。与我不同的是,我是暗恋,他是明恋。后来调座位,他们两个都坐到了我前排。是他求纪律委员把她和他调在一起的。而我的位置,纯粹是个意外。于是乎,他们开始每天在我眼皮子底下传纸条、说悄悄话、打情骂俏。他每天都会送她点什么小礼物,棒棒糖、花、巧克力。你定觉得我会很难受很难受,妒火中烧吧。其实并没有,我喜欢他,实在与他无关。我甚至有时候替他们传纸条,提防老师。其实电灯泡有时也没那么让人讨厌的,特别是有老师的时候。爱太卑微了。那个时候觉得能坐到他附近,每天见到他,听他说话,跟他说话,已经让我觉得是莫大的幸福了,我很知足,还能再奢求什么呢。事实证明这也确是我们的最好的时光,大约在得不到的时候总是最好的吧。尽管我也想告诉他我喜欢他,终归还是没有。少年总是把心事珍藏,我对谁也不曾提起过。

  如此过了一个学期。她转了班。他还是傻傻地喜欢他,乐不知疲地写着信,情人节拿着玫瑰在食堂门口等他,等不到,哭了。我也还是傻傻地喜欢他,乐不知疲地帮他送着信,看着他送她玫瑰。信我是偶尔被允许看过几次的,无非是些海誓山盟什么的,大约那个时候他们都是真心的罢。

  她很快投入了别人的怀抱。他感觉被伤透了心,从此一蹶不振。从那时候开始他不再坐我前排,开始学会吸烟、喝酒,愈来沉迷网络游戏。连他说的话,都没有那么好笑了。我有些恍然,曾经那么喜欢的人,好像真的不见了。这很让人痛心,可是我不能做些什么。

  在有段我还很喜欢很喜欢他的时候,曾在日记里如是说“如果可以,我想要你说的是在一起,而不是我爱你。”那时我甘愿当个配角在他身边,就算他不喜欢我也没关系的。可是上天总是连这样的小小要求都不满足我。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是多好。

  他开始渐渐远离我的视线,变成一个我不太认识的人。而我,也渐渐蓄起长发,面容年轻姣好,她走后,当我也成为班花,开始有人追我,像当初他追她一样,每天的棒棒糖、巧克力、花。

  我却好像那么挑剔,我不喜欢他们。真的不喜欢。就算他们很好。

  如此不久。自然而然罢,我们走到了一起。我也不知道我的心事是什么时候被窥破的。他突然说喜欢我,要我做他女朋友。他明明早不是我当初心心念念的人了啊,我也曾问过自己很多次,为何还要答应。后来想明白了,我只是喜欢曾经的他喜欢得太深刻而已。我舍不得。翻开过去的日记,在那句“若你说你喜欢我,我定放下一切跟你走。”后面添道“你终究是说了喜欢我,只是,我好像没有那么喜欢你了。”多少无奈。

  那本日记,他从未看见过。我们还是在一起了,我虽然也有些高兴有些欣慰,但是绝对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我的第一个qq号,是他给的,密码,也是他给我的原封不动,那时候他那么喜欢她。后来我才知道,那密码是她的生日,我还傻傻用了那么久。后来改了,还是他的名字,用了四年,一直没有换。

  我们也曾有过一段热恋时期,他会变魔术哄我开心,冬天把他的外套脱给我穿,为我暖手,你知道的,我的手永远那么冷。圣诞节的时候他送我的软绵绵的抱枕,那是我第一次收到的圣诞礼物,现在还摆在我家里,只是很久没有碰它了,那上面全都是关于他的记忆。还有很多封情书,很多的纸条,全被我留着收藏好,后来都随着那本日记本一起毁灭完结了。

  你一定好奇我们是怎么分开的吧,其实很平静。没有哭闹与争吵。是他提的。不怪他,一定程度上是我的意思,我并没有做好一个“女朋友”。不说多伤心,只是在一小段时间内,有那么一点点怅然若失的感觉。偶尔早上起来想起是一个人了,有那么点不*惯而已。当然很快,我好了。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傻傻的小女生,你应该是知道的。

  就这样,一路走。你看到了如今的我,也看到了如今的他。我并没有觉得他不好的意思,只是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我和他终究是不太一样的,所以注定不会走得太远。就像他跟我说的,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彼此放手吧。再说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怎可早早定论。现在说起他,我像是提起一个久违的老朋友,坦然,微笑。他是我曾经很喜欢无限珍重的人,我记得我曾爱过,如此而已。他送我生日礼物是一件衣服,分手后我还经常穿,直到后来旧了,脏了,洗不掉。

  现在,他已经有个谈了一年多的女朋友,走得比我们还远。那个女孩在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就喜欢他,让我想起当初的自己,为何女孩都是如此相像呢。不过我觉得,她定不会比当初的我喜欢他。说这些已是无用,我还是希望他们走得更远些,我并不是那种在分手就把爱过的人当做仇人的那种人。

  我们的故事当然不止这些,但是大抵也是如此了。有很多事,纵使最后是徒劳无功的,也无需介怀,因为这是我们必须经历的。有些人,就算走不到最后,也该好好记着,因为他的出现,就是为了让你成长。我现在还会偶尔上他空间看看,每年生日道一声生日快乐。

  其余,互不打扰。

  如此,挺好。

 
 
 
上一页:生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