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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丑为美的思考
 
 
修改时间:[2014/02/08 19:12]    阅读次数:[595]    发表者:[起缘]
 

   对以丑为美的思考(文化散文)

   钱钟书的老师吴宓,在日记中有写骡马排便的诗:

   已过长衢土辙安,流汗身热胃肠干。

   渐抟玉液成浓块,更炼金丹作巨丸。

   节节竹环蛇出洞,高高金座珠满盘。

   频看尾举连排泄,妙龄食量可惊叹。

   一般读者看来自然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但有一点显然是明白的,就是写“以丑为美”。这让人联想起鲁迅说过的两句话:“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这种现象实在是人们审美判断的悲哀。

   埃及作家穆斯塔发•鲁特菲•曼法鲁蒂在《 那第一杯》中,写到以酗酒为美。“他们误以为几杯下肚以后,四肢发热,身体灵活,五脏六腑这些重要器官也慢慢有了热感就是身强体健;他们误以为喋喋不休、空话连篇、满嘴脏话、谈吐下流就是善于辞令;他们误以为敢于吵架骂人、直到最后被弄进监牢才被迫住口就是胆大气壮;他们误以为酒鬼一旦神志恍惚、飘飘欲仙、两眼看不清周围事物的真相就是精神愉快。”这正是生活中以丑为美的一种典型例子。《红楼梦》中,有一句非常有名的话“假作真来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以这样的逻辑思维,我们也可以说“丑当美来美亦丑,俗为雅时雅成俗”。这是我们审美判断失误时的必然结果。酗酒事实上“它有四大缺点---穷困、疾病、疯狂和毁灭。”(来源同上)

   中国历史上,把女子缠足后的病足,美称为“三寸金莲”,也是典型的以丑为美的一例。那时有些男子可以说成为“拜足狂”了,你看有人精心研究,把三寸金莲分为九品四十八型,成为可笑的大家;有人探幽钩玄,谈到三寸金莲要达到“小”、“瘦”、“尖”、“弯”、“香”、“软”、“正”,才是美中极品。连明代大才子唐寅也写过一首《咏纤足俳歌》来赞美:“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荷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从别后,不见他,双凫何日再交加。腰边搂,肩上架,背儿擎住手儿拿。”真是“丑”一旦称雄,“美”就会落难,有道是“小脚一双,眼泪一缸”。

   我们常说有生活美、自然美、艺术美和社会美,那么以丑为美的现象也必然会出现在这些领域。雨果在《<克伦威尔〉序言》中说“丑就在美身边,畸形靠近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背后,恶与善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这种以丑为美,在现实中有时只是一种失误,有时只是一种幼稚,有时就是一种糊涂,有时就是一种荒唐,也有时是一种卑鄙,甚至有时是一种罪恶。关乎个人会伤及个人,关乎事业会伤及事业,关乎民众就会伤及民众,关乎民族国家就会伤及民族国家。

   曾记得我初中时学的写诗歌,怎么写呢,我在字典中,只找非常生僻的词汇来组织诗句。一次,我找了“貔貅”等词,写了首小诗,其中有“百万貔貅战魑魅,敢以雷电殛魍魉”的句子,师自贤老师看了笑着说:“这谁知你写什么!”我听了还心里嘀咕没眼光呢。这以生僻为美,自然显得很幼稚,比如齐白石有这么一幅书法作品:“家山杏子坞,闲行日将夕。忽望还家路,依着牛蹄迹。”用印是“吾年八十乙矣”。这首小诗虽然语言很朴素,用词又是最接地气的,但很耐人寻味,把生活的情趣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这种美并不凭借生词怪词古词来实现。美丑是讲究功利、规律和形式的。没有任何功利,或者还有负效应,哪有什么审美价值呢?吴宗璜说,美是在一定条件下,主客体之 间,刺激与情感反应的功利关系。用生僻字就是这样。再如我们常说顺其自然,不是自由的任其发展变化,其实说到底是顺其规律,不合自然规律,哪是顺其自然呢?比如,我们说人的胖瘦可分为干瘪、苗条、匀称和丰满、臃肿五型,那么女孩追求骨感的干瘪是符合机体的自然规律吗?这不是也属于以丑为美吗?再如疼爱孩子没有错,但看怎样的形式了,如果孩子的一切事都自己包办代替,其实就是一种丑了。

   不良的社会现实也会扭曲人的审美意识,因此不得不注意不良的风气、时尚和潮流。比如在文革时期,只要是能表现对伟大领袖的忠诚,那么不论造谣、污蔑、陷害、诬告,都是革命战士应有的风采。某人在乘船时,对同伴说,我来当舵手。同伴就据此告发了他,理由是“大海航行靠舵手,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你现在想当舵手,不是想篡夺无产阶级革命政权吗?于是此人身陷囹圄。当今社会,由于社会腐败现象,那些善于巴结逢迎,投机取巧,行贿钻营就能获得最大利益,因此这样的人自然是人们赞赏、羡慕的人;而那些只会老老实实做事的人,人们认为无能、窝囊而鄙视。就如那句有名的诗句一样,“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韩瑞斌说“有的人将高尚视为落伍,把低级奉为时尚;有的人将传统视为老土,把怪异视为新潮;有的人将厚道视为无能,把奸猾视作灵通。心无主宰,结伴以蝇蛆为朋;目无真美,竞相以逐臭为荣。”这些以丑为美都和社会现实有关。这样看来,从众心理既表现在行为上,也会表现在审美上。

   审美观念会改变审美感受,审美感受也会建立审美观念。如古代在“万恶淫为首”、“存天理,灭人欲”等等认识下,自然女性的服装以“藏”为美,一旦有点暴露,就会让人感到淫荡、恶心、无耻。现在女性,追求美的展示,比如夏天以短裙展示修长的美腿;以赤脚展示脚的白嫩玲珑;以贴身短袖短裤,展示身体的曲线美;以坦胸露背来展示雪肤玉肌;人们认为这是大街上一道道亮丽的风景。错误的审美观念会让我们产生错误的审美感受;错误的审美感受,也会产生错误的审美观念。现实中人们看到捧名角一掷千金的潇洒,看到进包厢亲热小姐一下就一万两万甩了出来的慷慨,到澳门去赌输的上亿还微笑着的豪气,就使一些人产生错误的审美观念,尽情挥霍才不愧是男子汉!看来,以丑为美,这也许是形成的一个原因吧。

   要注意情感因素中晕轮效应的荒唐,他是产生“以丑为美”的另一个因素。谈到晕轮效应,我们想到“爱屋及乌”的现象,如当年人民群众是何等崇拜毛泽东的,于是也就崇拜他的一切言论,他曾说“知识越多越反动”,于是出现了以“交白卷为美”、以“满手老茧为大学生资格”为美,以不学无术只懂苦干为美等社会现象。有人开玩笑说,当官真是好,你一旦高高在上,你做事梁天武地(方言鲁莽),人们会说做事有魄力;你不喜欢说话,人们会夸真是拿得稳;你不喜欢管事,人们会说你真会做官,不会做官的人才像诸葛亮事必躬亲。

   要防止置换本质后的现象美。打个比方,面色红润的现象,是反映了身体健康这个本质,因此我们会感到面色红润是美的。我们以这样的经验来判断,就会把“身体健康”偷偷变为“肝阳上亢”的面色红润也当做是美的。唐僧把白骨精三次变化的人物,当做好人,也是这个道理。这或许是一种美感的条件反射。还有一种类似的现象,就是一个对象有某种现象,因能反映某种值得肯定的特点,因此我们感觉是美的;结果这种现象出现在另一类对象身上,我们仍然认为是美的,这样就不免有时会出现以丑为美的现象。青年人夜以继日的勤奋学*是好的,因此我们曾经把一个几岁十几岁的小孩不贪玩,只知这样读书也认为是好的,这就以丑为美了。玩耍是孩子的天性,孩子许多优秀品质是在玩耍中形成的,如果这样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摧残孩子的心灵。鲁迅先生在《风筝》一文中说“玩具是儿童的天使”,倘若不让去玩是“精神的虐杀”啊!这二者都是经验主义的错误。

   任何美都是有度的,是有范围的,是有条件的,如果不注意这些,我们也会以丑为美。勤奋读书好不好?我们看到冯亦代写徐迟和黄宗英,“回想他写《地质之光》 和《哥德巴赫猜想》时,他硬是啃了一摞一摞关于地质学和数论的书籍,最后硬是啃了下来,他自嘲说赛过打了一场淮海战役。在这一点上宗英同他有相似之处。宗英为了要了解西藏,在她第三次进藏以前,屋子里堆满了有关西藏的书,一边读一边写读书笔记。”我们怎能不为这样的勤奋赞叹呢?但读书勤奋过了头,三两年就累得让自己走在死亡的边缘,忘记了疼妻爱子孝父母,没工夫处理面对的重要社会事务,就是丑了。现实中为打麻将玩而坚强,为赌博而勇敢,为治疗保健而节俭,对邪恶宽容,以抢劫钱财来孝顺,都不要误以为是美。

   当然,一个人不犯以丑为美的错误是不现实的,但我们应当努力提高自己的审美水平,以使少出现这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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