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两三天就给家里打次电话是我多年来的*惯,从电话那里听到一个消息,引起了我的一连串的思考。——题记 电话里父亲告诉我,他把家里的一条狗摔死了。原因是这条狗不听使唤、作恶多端,在十五分钟的时间内咬死了三只鸡。我父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不会像城里人那么矫情,也不会文过饰非,一条狗而已死了就死了。 我知道他是非常生气、非常愤怒才会那么做的,他一般都不会是这样子。被他摔死的这条狗,回家的时候我见过,一个非常笨的家伙。它甚至分不清谁是主人,只要有人来都会叫,但从不敢咬人。 我家原本就有一条狗,非常听话。后来的这一条是条流浪狗,不知怎的流浪到了我家门口就不再离开,一脸两三天都呆在那里。父亲是个仁慈的人,于是便把它收养了。让它和自己家的狗呆在一起,一视同仁。 但这的确是一个愚蠢、鲁莽的家伙,它经常犯错误。不是特别严重,责骂它一顿也就过了,但它总是*性难改。要不是因为它明目张胆的肆孽咬鸡为乐,也不会遭遇这样的后果。它在主人的面前任意妄为、不听使唤,是激怒我父亲的主要原因。 父亲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都还有些激动,因为他实在太生气了。我能理解父亲的愤怒,也能体谅他的生气,但是我并不是特别赞成他的做法。把一条活生生的狗给摔死,换做是我基本上是做不到的。 他是我父亲,他有自己的想法和看法,我无法左右,也没必要去改变。我只告诉他在我看来这有些不妥当。他一再解释他当时的愤怒,最后他似乎被我说服了,但他最后补充的一句话透露出他并不是真的心服。 事实已发生,已于事无补。我没有他的处境,无法切身体验他当时的愤怒。再者,我们父子之间在思考问题上有太多的不同,我不能把自己的想法或意见强加于他,我只能告诉他我的看法和想法。这算是一种回复吧,自幼他也不把他的看法强加于我,只是建议。 对生命、对人生,很久以前我就有自己的看法,强加不了,也顶替不了,那就是我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雏形吧!作为八零后的农村孩子,几乎每个男孩都玩过弹弓,我也不例外。可是死在我弹珠之下的只有一条生命,这应该算是幸运的了。 那是一次上山捡柴,看到头正上方的松枝上有一群鸟。抡起弹弓,二话不说一颗弹珠就飞了出去,一只小鸟应声而落,来不及挣扎。当我捡起击落的鸟的时候,一点都没有为自己手法的精准而高兴。 那是一只很小很小的鸟,比弹珠大不了多少。而我的弹珠就从它的腹部穿堂而过,留下了一个大大的窟窿。小鸟的尸体还是温暖的,眼睛微闭,眼角湿湿的流淌着眼泪。天呐,我居然就这样无情的剥夺一条生命!我为自己的无意之举深深懊悔。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打过鸟,即便是松鼠到果树上捣乱,也只是打一弹弓吓吓它,刻意避开,不去击中。其实我是制作弹弓的高手,会雕出各种精美的弹弓叉,但从那以后弹弓很少再在我手上出现过。 活了快三十年了,我从没杀过鸡、宰过鸭,更不用说其他大的家畜。对此,我母亲是有些不满意的,那么大的人了连宰只鸡都不会!其实不是不会,而是不愿。我杀过鱼,前后有数十条鱼丧命在我的手上。 两年前的一次回家,母亲又让我杀鱼。我按菜市场卖鱼人的做法,把鱼举高摔下去,砸它的头,以便让它晕死过去。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力度不够,鱼并没有当场毙命,躺在地上微微颤抖,真不忍看到这一幕,我也不自觉也跟着颤抖起来。 我不信佛,也不是素食主义者。小时候苦日子过多了,后来我一直喜欢吃肉,但总不愿杀生。毛泽东曾幽默的交代,在他死后将他焚化骨灰撒入大海,他一生爱吃鱼,死后也应该让鱼吃他一回。我觉得这样挺好,很公平。 我想到的当然不止这些,还更远、更深。敬畏生命是必须的,但是我想到的还不单单于此。那是收养的,是条笨狗,是条爱惹事、爱犯错误的狗。可是难道仅仅因为这些它就应该被处死吗?我不会和父亲去辩论,但我会不断的思索。 我阴差阳错的走上了教书这一行业,人这一辈子越不喜欢什么就越碰上什么,上天仿佛*惯了逆愿安排。我教的是一群调皮捣蛋的中专学生,他们因成绩不好还在初中就被老师放弃,其中大部分是被老师提前赶出学校的,只为了不影响升学率。 他们很多时候和被我父亲摔死的那条狗并没有太大区别。在此真的没有贬低他们的意思。他们不笨,甚至比上高中的部分学生还聪明。但是他们就是不爱学*,就是爱捣乱,就是爱干坏事。 从事中职教育也有两年多了,据我两年多以来的观察,中职学生绝大多数都不笨,只是他们的精力无法集中到一个点上,进而没有认真地去做好一件事情——学*。他们输就输在了这个地方。还有就是不愿意吃苦,遇到挫折和困难,往往采取逃避方式。 惩罚他、骂他、好好地跟他讲,都不管用,有的时候真的是滴水未进。可能他们很早就被老师放弃,慢慢的也养成了自我放弃,想刺痛他们,让他们觉醒是件非常困那的事情。他们最拿手的就是自暴自弃,什么都不在乎、无所谓。 学校里的很多老师一开始是满心希望的,可是过不了多久都变得绝望了。有相当的一部分老师对这些学生已报有任何希望,只是敷衍了事的完成教学、管理任务而已。老师是有责任的,但是造成这样的结局又不能单一的责备某部分老师。 曾有一位全国十佳中学校长给我讲过这么一句话“一个中职学校的班主任相当于四十个社会警察”。在他看来,中职班的学生如果不在学校而是在社会上,那将会给社会造成极大地扰乱,需要无数的警察来管束这部分人。 这位校长还说,国家教育部对中职学校的看法相当于是未成年人监狱,把这些人收容到学校,不要让他们到社会上惹是生非、破坏社会治安,这就是中职教育的国家目的。至于学技能、提高学历只是个掩人耳目的幌子。 这样看来,中职教育仿佛只要把这些人扣押在学校、不给社会添麻烦就足够了。可是我始终无法那样去做。是不是因为他们学*不好、爱捣乱、爱干坏事、不务正业,就可以放弃他们?或者像那条狗那样置于死地?我认为不是的。 我父亲可以以那样的方式对狗,我却无法以同样的方式对付学生,不是因为人与狗的差别,而是我尊重每一种生命形式的存在。不但要尊重他活着,还要尊重他活的方式,那怕是我自己最看不惯的方式,这才算尊重。 因为它笨、因为它犯错误、因为它不听使唤,这些都不能够成为处死它的理由,我们无权去剥夺它的生命,哪怕是任其自生自灭都可以。我父亲好像很残忍,但是残忍的远不止他一个,他只是一种缩影和象征,我们的政府、公民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刽子手? 我还是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不知从什么时候渐渐地就开始反对死刑了。一个人无论犯了多大的错误和罪过,别人都无权剥夺他的生命。宪法里明文规定所有公民一律平等。为什么会平等?平等来自哪里?如果是自然、是先天的平等,那生命又怎能被剥夺? 除了天生自然,谁还有权力宣判平等?生命是自发的,不是国家或政府创造出来的,政府有什么权力去剥夺呢?哪怕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恶魔、是个世界甲级战犯,难道剥夺了他的生命就会平等?所谓的民主也只不过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 很多年前看《东京审判》,对印度代表准备放弃宣判日本甲级战犯死刑颇为不满、颇不理解,甚至恨得牙根痒痒,在做中职教育的过程中终于释然了。如果一个人死千百回都无抵他的罪,那么把他弄死又有何意义?仅仅是为了泄心头之恨?还是因为后怕和担忧?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变成现在的样子,很多早年的观念和信仰已被彻底颠覆,渐渐的觉悟人生就是一个不断修正的过程,渐渐地失去原来的样子,也无法预知明天会成为什么样子。变色龙在人的世界里又能算什么? 我的复归是居于长期对生命的思索和感悟,一定程度上我已经破除了现实现世框框条条的诸多遮拦和束缚,不受制于法条、不受制于道德,回归到最为原始的生命形态。拟用我们原始人祖先的视角去看待生命的自然,由心的发出崇敬。 癸巳年十月初六 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