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他爱上她,二十二岁,那时,她二十岁。 那时,他只是一个喜欢摄影、喜欢搞点研究的青年,寒酸而落魄,在一家国营工厂上班。而她,也是,而且是厂花,美丽、倾国倾城。两人的宿舍相临,隔厂区一条小街。 那时,每天傍晚他会骑着一辆破旧自行车来找她,高高的个子,一条腿支着自行车,另一条腿来回晃着,拿着一架破照相机对着她,微笑。 那时,他正在研究一项新型的专利发明,紧锁眉头的样子,严肃,专注。 那时,她年轻的心就这样动了,轻轻地跳上他的自行车,那条厂区的小街上,到处荡漾她欢快的笑,他为她拍下了她青春的倩影,她的美丽。 那时,爱的表达是如此的朴素。他说:和我好吧,一辈子,我们不分离。她说,好,我会和你好一辈子。他们就这样相爱了,走到了一起。 那时,他只是一个乡里来到城市的孩子,没有底蕴,没有经济基础,而他的研究,他的摄影都是一个烧钱的玩意,她微笑,说:坚持就是胜利,有我,一切还有我们呢! 那几年,她在工厂里永远是加班最多的一位,而且,兼职了这个城市里大型歌舞团的演员,那几年,一米六八的个子,到最后,不到九十斤。有时,他也很心痛,很傍惶,她还是满脸的淡然:我这是在自然减肥呢。 也许是爱的魅力,有爱的兹润,还有他的努力,他的专利发明有了重大突破,他的摄影技术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他的摄影作品在一次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 不久,厂里给他的专利项目立了项目,并上报给了总集团公司。总集团公司一纸调令,要他去总集团公司总部---北京。这绝对是个机会,他很动心,也很犹豫,她很不舍,却很坚定:去北京吧,这是你事业的一个新的起点。 他紧紧的抱住了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一年,他二十八岁,她,二十六岁,他们在一起,已经六年。 去了北京的他如鱼得水,他的才情和智慧得到更多的肯定,他渐渐成功,渐渐成为总公司一“蓝筹股”,当然,也有更多更美丽更有才情的女人向他射出“爱神”之箭。而她依旧是一个小城市普普通通的一员,虽然美丽依然。 也许是距离远了,也许是相处的空间少了,总之,他变心了,转身很绝别,很坚定,任她哭了又哭,求了又求,他仍然没有回头。 那一年,他三十四岁,她,三十二岁,他们在一起,已经十年。 好多关于他的新闻,正面的,负面的,她听到这个名字,仍然心疼。 她离开了她的工厂,不愿再有他的任何信息。 没有了他,她就有了烟,烟是她寂寞的伴侣,有天她抽着烟,在黄昏的街头,被一个摄影记者看到,然后无意间拍下了她。那时的她,已经形销骨立,完全不复当年的青葱年少。 后来,她结了婚,不到两年,她就离了婚,自己开了一个小书店,当年的长发变成了短发,当年的过度劳累,使她落下了病根,吃了很多激素,人慢慢地胖了起来,只是五年时间,胖到熟悉的人也认不出她。 那个摄影记者把照片发表了出来,无意间,在北京的他看到了。 他很心酸,这个黄昏的女子,抽着烟,长发在风中飘着,眼神寂寞而空洞,他发现自己以后相处的女子也顶不上她的风情。 于是他决定回来找她。他不知道她已经变胖了变丑了,她也不知道他又回来找她了。 他们在曾经的路口相遇了。 一个是成功的人士,一个是发了胖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一个菜篮子,里面是各式各样的菜。 他们就这样静静地站着,隔了光阴的爱情,泛着黄,变了质,发出了阵阵迂腐的味道,这样的相见,无异于扼杀所有美好的记忆。 他们没有说一句话,转身仓皇而逃,各自散去,她跑得极快,竟然不知道自己流了眼泪,他也跑得极快,不知要躲避什么。 既然爱过,就不必恨,那一切付出,不是为他,是为青春里的爱情和光阴,这样一想,已经释然,其实,能够相爱一场,已经缘份,缘来了,缘去了,都是定数。 其实,很多时候,爱情是一辆车,不停地往前走着走着,一直走,一直换着风景,一些人,一些事,是再也回不去了的。 隔着光阴的爱情,只能放在彼此的相册和橱窗里,适合一个人的时候,展览、怀旧,回忆。 仅此而已 后话:他是我父亲的一挚友,今年5月他回到这小城,前几天和父亲大喝一场,大醉一场,大哭一场。……,他说:有些人、有些事、再也回不去了,那一刻,哭的象个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