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它有着迷人的魅力,带给我们丰富的人生哲理,令我们领略那个骨子里坚强、心地善良的女性——简爱。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宿在舅妈的家里,从小就受尽非人的折磨,被舅妈打骂,被舅妈的儿子欺负,但却没有还手之力,但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造就了她的坚韧和不屈。她有着骨子里的傲气,即使面对着魔鬼般的舅妈也敢放下狠话,与她作对,这让我十分佩服。一个弱女孩,手无缚鸡之力,但在面对被欺凌的场景下,会勇敢地捍卫自己的尊严,为自己辩驳,为自己申诉,喊出自己的心声,实在不容易。 长大后,简爱不再留在舅妈的家里,她到了一家学校学*。再后来,她到了罗切斯特的家,给一个小女孩做家庭教师。慢慢的接触中,她发现自己深深地爱上了主人罗切斯特,两人的感情愈发深厚。到了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原来罗切斯特有一个疯了的妻子,她的内心很不愿意离开,但是理智却又告诉她必须得离开,不然就成了罗切斯特的情妇,成了别人的笑柄。罗切斯特苦苦劝她也没有留住她,因为她去意已决。我觉得这里是整部小说的一个高潮,一个女人——热恋中的女人,本应该因为爱情放弃所有,不顾他人的想法。但简爱,是她的理智告诉她不能这么做,将她沉浸于爱情的思绪揪扯回来,使她毅然离开了自己心爱的人。这使我不得不重新审视简爱这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人,她非常刚强,有傲气,有自己的原则,非常理智地选择最好的结局,不被感情所拖累,让我深深折服。 她出走了,却只带了一点点钱,是自己辛苦挣下的,没有拿走罗切斯特一分一毫。过了几天乞丐般的生活,被一位牧师收留,然后到了沼泽山庄教孩子读书,后来成了继承人。当牧师向她求婚的时候,她想起了自己的主人罗切斯特,于是又赶回去看望他。当她回到昔日的房子的时候,却发现这里早已变成一片废墟,原来是罗切斯特那个疯了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一切,在那场大火中,罗切斯特失去了一双眼睛和一条胳膊,但是简爱却毫不犹豫决定留下来于罗切斯特共度余生,尽管他失去了眼睛和手,但是她仍然没有一点嫌弃;尽管他比她20岁,但是他们之间没有任何隔阂。从此,她便成了他的手,他的眼睛,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是小说的结尾,也是另一个高潮,当简爱遇到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没有丝毫嫌弃,而是毅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与他共度余生,使简爱获得了自己的尊严和爱。这一点更是让人佩服,当代社会,不要说是情侣,就是朋友,也大多建立在利益之上,已经很少有什么真情可言,有的只是利用,只是被金钱和地位蒙蔽的尊严,谁会去理一个双目失明,又有断肢的人,即便是与他生活都觉得不方便,又怎么会有人与他共度余生。而简爱,做到了,她的眼中没有利益,有的只有最真挚和最纯真的感情,在当代社会中,这样的人已经很少很少,真正能为了真情付出的人不多,但却是最应该被这个社会需要的。 读这篇小说,真的是令我受益匪浅。简爱只是一个贫穷的小女孩的身世,她身材矮小,长相不出众,但是却有着自己的尊严。她坚强、不屈,因为人格而毅然放弃了真情,这是理智的选择;她善良、纯真,不因残疾的爱人选择放弃他,而是毅然决定与他一起生活,这是憾人肺腑的真情。她理智、她不屈、她善良、她坚强、她同时捍卫着自己的尊严和真爱,有着自己的人格和本性,她是一个平凡而不平凡的女性。从她的身上,我读懂了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