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分配纠纷 近日,朋友老王向我倾诉他们夫妇与亲家之间因拆迁补偿分配纠纷带来的烦恼。 老王夫妇是六十年代上海支边知青,退休回沪定居后,按照政策规定,户口落在大女儿、女婿家。老两口住在在北京工作的小女儿、女婿买的商品房里,安度晚年。 两亲家以前和睦相处,关系融洽。老王退休前几年,亲家母带着小孙子去新疆乌鲁木齐探亲,老王夫妇热情招待。老王夫妇在上海审办落户手续时,亲家老陈夫妇热忱帮忙,这分情谊老王夫妇牢记在心,淮备在拆迁后给予适当回报。近两年年三十晚上,两亲家还在老王家欢聚一堂,吃年夜饭。 七月中旬,亲家老陈夫妇居住地块准备拆迁,老王夫妇应邀和老陈夫妇一起参加拆迁补偿政策宣讲会。政策规定,拆迁补偿款或要房屋补偿款,或要户口住房困难补助款,由房主决定两者选一。老陈家如果户口上只有他们二人,只能得到房屋补偿款50万多元。按户口计算,每人补偿款24万5000元,十人共享有补偿款245万元。 保障补贴(即房主和户口人如何分配补偿款计算办法)和有关奖励和补贴细则文件下发之前一个月左右(文件8月13日印发),老王夫妇和女儿、女婿驱车去与亲家老陈夫妇会面。在一家餐厅吃饭时,老陈夫妇提出关于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使用问题。他们说,扣除亲家应得的近49万元,剩下8人补偿款196万元,他们决定在杨浦区要一套二室一厅的拆迁保障房,房款大约150万元,加上装修费,剩余多少全部平分给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儿媳都表示同意,老王夫妇也没有异议,只提出能不能在房产证上加上老陈孙子、孙女的名字。老陈当即表示那是应该的,老陈老伴却说:“两个儿子婚房我们都不管,还管孙子?” 八月上旬,老陈夫妇打电话告诉老王夫妇,拆迁办按政策规定,除了杨浦区一套二居室外,还可以在市郊区分两套保障房,一套两居室,给小儿子,一套三居室,给大儿子和老王夫妇。扣除补偿款后,不足部分要补上。照此分配方案,三居室比两居室多10平米左右,按1平米8000元左右计算,老王夫妇实得补偿款8万元左右,剩余41万元都补贴给陈家了。老王夫妇表示,不愿和女儿、女婿分在一起,在市郊要一套一居室保障房,扣除补偿款外,差多少补多少。 八月十八日,老王夫妇女儿、女婿去老陈夫妇家商量后决定到拆迁办申请,在市郊要两套二居室、一套一居室。拆迁办当即表态同意,上报审批。 八月十九日傍晚,老王夫妇和女儿、女婿在老陈夫妇陪同下,一起去拆迁办问有关补偿款分配问题。由老王老伴和老陈老伴去面谈,老王和老陈在一起聊天,说说笑笑,都表示按政策规定办,该得多少就得多少。 老王老伴心平气和地问拆迁办工作人员:“那次政策宣讲会上说的如果按户口要补偿款,每人24万5千元,政策没变吧?”工作人员说:“政策没变。但每户家庭内部如何分配,你们回去自己协商,我们不管。不过,你们亲家让你们报户口,你们应让一些,表示谢意。”老王老伴说:“表示谢意我们早就想过。不过,亲家不跟我们商量,不征求我们意见,就擅自决定怎么分配,我们不同意。为了避免矛盾,我们要求撤回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不享受这次拆迁补偿。”工作人员一听急忙表态“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你们还是回去好好协商解决吧!”老陈听说后,当场气呼呼地说:“算了,算了,你们硬要49万,我们全都给你们行了。以后你们再也不要来了!真是东郭先生养了条狼!”就这样,以前和睦相处的两亲家因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闹反了脸,不欢而散。 一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女婿对老王夫妇说:“我妈去找过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说,根据房屋产权法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款应归于房主或房屋承租人。这样,按照政策规定,扣除房屋补偿款后,剩余190多万元再按10人平均分配,每人19万多元。你们要是不相信,明天我带你们一起去找法律顾问亲自问一下。”老王夫妇说:“我们不去找法律顾问。我们究竟应该得多少,谁说都不算数,应当按政策文件规定办。请把文件拿来,文件规定我们应得多少,我们无话可说,坚决照办,一点意见也没有。” 第二天晚上,女儿从婆婆家里拿来文件。老王夫妇仔细翻看文件。根据文件规定的保障补贴计算公式,的确是每人19万多元。但文件规定另外的奖励款近20万元是按户计算,人人有份,并不是全部奖给户主或承租人的。第三天晚上,女儿回家吃过饭后,问父母看过文件没有,老王夫妇说:“看过了,按文件规定办,我们无话可说。早些把文件拿来,就不会发生纠纷,闹得大家想不通。至于奖励款我们也不管了。” 8月26日早晨,女婿陪同老王驱车去老陈家。亲家双方消除误会,言归于好。老陈夫妇主动赔礼道歉,说:“当时我们认为你们早就看过文件。这确实是一场误会。我们不应该发脾气,说些不该说的话,伤感情。”老王说:“过去的事过去?了,不提了,双方误会消除了,就没有事了。本来都是双赢的大好事,按政策文件规定,我们两落上户口,政府增加49万元,我们得39万,你们可多得10万元,对双方都有利,应该互相感谢才对,根本不可能发生矛盾和纠纷。” 这天上午,亲家母去抽号,老王同女婿在外面等候。抽号厅内外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听说许多人家因拆迁补偿款分配闹矛盾,争吵不休,难以解决。有的是不仔细看文件,互相有误会。有的明明知道文件规定,仍想不通,认为按户口政府每人补偿24万5千元,应该给我,为什么要扣除房屋补偿款?不全部给就不签字,闹得家庭成员关系破裂,亲人之间反目成仇,互不往来。拆迁拆散了亲情,好事变成了坏事,实在令人遗憾! 这天中午,老陈在家里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热情招待老王。下午选房结束后,老陈诚恳挽留老王吃过晚饭再走,让小儿子开车送回家。酒足饭饱后,老王衷心感谢老陈夫妇的热忱招待,临别将私章交给亲家母,让她晚上去拆迁办代表全家在拆迁协议书上盖章签字。一场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终於圆满解决,两亲家友好如初,皆大欢喜,儿女孙辈也终於松了一口气,一颗悬着的心落了地,脸上露出了笑容。2012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