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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员的骄傲
 
 
修改时间:[2012/08/27 12:27]    阅读次数:[627]    发表者:[起缘]
 

  1990年,我担任了档案员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和教育,使我对档案工作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对《档案法》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

  1998年5月,劳资科长问我“死亡职工档案,你要不要?”

  我说“不要。文书档案归档范围,没有这一项。人事档案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我也不太清楚。”

  “你不要,我们就烧了。”

  “哎!你别烧啊,万一以后要有用呢!”

  “人都不在了,保存那东西还有啥用呢!我们也没地方,你不要,我们就烧了。”

  “别烧,别烧,不行,我先给保存着。”

  如此,劳资科编制了移交清册,128卷死亡职工档案及8名被开除路籍职工的个人档案便落户到我的办公室。

  之后,劳资科又时常利用查阅。可是,那些形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装钉特别简陋,只有牛皮纸软皮的档案册,查找起来实在困难。寻找1册,几乎要翻遍全部档案。因存放地点低矮,待从大海里捞到“针”,人已经是满头大汗。

  为了查阅方便,我找来废弃的档案盒,将这些无头无序的档案册,一一装盒,并在盒脊、盒面粘贴上姓名,按姓氏笔划排列、造册。从此,那些软溜溜的档案册,装进了盒,直起了腰,打上了标记和编号,有了自己固定的位置,使用起来十分便捷。

  以后,还陆续收到随时产生的病故职工档案80卷。

  这些档案,在以后落实政策、补发职工工资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化解了许多矛盾。

  有一同志,1986年因故判刑,与我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个人档案也成了无头档案。后来,该同志刑满释放,在一集体企业就职。2009年9月,因企业改制,该街道办事处需要其在原单位上班时的档案材料。由于我们的妥善保管,根据相关规定和手续,顺利移交了该同志的档案材料。其单位及本人非常高兴,称“真没想到,还保管的这么完好……”。

  随着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单位已合并为****段的隶属车间。

  上级单位于2011年11月18日接收这批档案时,完整无损,一件不差。接收人不禁赞叹“人家死亡职工的档案,比咱在职职工的档案管理的都好!”

  这批总计216卷的死亡职工档案,无意中与我结缘,虽然给我增加了劳动强度,带来了许多麻烦,却也因为一个普通档案员的责任心而避免了葬身火海的扼运,也因此为解决许多企业矛盾发挥了作用。

  我荣幸,曾经是一名档案员!

  我骄傲,曾经为档案工作做出了一点贡献!

  祝档案工作更加完善,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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